还记得前世在地球上的时候,有一种名叫蚊子的昆虫,是依靠吸血来存活、繁衍的。
而蚊子吸血之后通常会留下一些它们身上携带的细菌,会导致被吸过血的部位出现红肿、瘙痒的症状,而这个时候,人们通常会忍不住的想要去用力的挠那个部位,有什么哪怕挠出了血,都会感觉很舒服很畅快,一点也感觉不到痛。
但是等到痒的感觉消失后,这种痛觉就回来了,这个时候抓破皮的地方就会开始刺痛,人们心里也会懊恼之前为什么抓的这么用力。
以前白展云就这么干过,当痒的程度达到一定的临界点,是完全可以掩盖住其他感觉的。
抓破皮只是小事而已,而像满清十大酷刑中的剥皮,就是运行了类似的原理。
痒到一定程度,哪怕让你剥掉自己的皮,你都暂时感觉不到疼痛,反而只会感觉十分畅快。
而腐骨散的效果,就是让你拥有一种痒到骨髓里的感觉,仿佛不把骨头掰开来挠几下的话,就生不如死似的。
那种感觉,不是痛,但却胜过痛!
让人痛,只是折磨人的初级阶段而已,而运用人的其他各种感官,则是属于中级阶段,更高级的阶段是心理上的折磨,这种折磨必须要有太多的专业知识,不是专门学过的人,是干不来的。
白展云没能力从心理上去折磨对方,也不懂得诸如搜魂这种传说中的大神通,所以只能依靠康敏炼制出来的毒药,来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看着对方奇痒难耐之下不断地用右手抓挠着自己的左手,将上面的伤口一道道地撕裂开来,鲜血不断的喷涌,但他的脸上却反而是露出了一抹舒爽的感觉。
如此诡异的一幕,让那些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的师兄师姐们纷纷吞咽了几口唾沫,身体下意识地又退后了几步。
白展云知道这样的场面不是谁都能看得下去。接受的了的,不过至少他觉得自己还可以。
适者生存嘛,他一直认为自己想要好好地活着的话,就必须彻底的学会这四个字。并且去运用它。他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做的相当不错的,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他已经学会怎么去吃人,而不是被人吃了。
这就是一种进步,不管倒地是为恶还是杨善,人为了生存,有的时候真的没有太多的选择。
老天爷从来不会给你太多的选择余地,甚至一定意义上来说,老天爷从来不曾给过任何人选择的机会。
当两个选择放在你面前,你要么选a。要么选b,你必须得做出一个选择,不能不选。
当自主权被剥夺,你要么顺应天命,乖乖的过完这一辈然后死去。百年之后可能连你的家人都死的差不多了,甚至都不会有人记得曾经有过你这么一个人。
悲哀,很悲哀!
无法让自己的生命在时间的长河中留下哪怕一丝一毫的足迹,这是一个人最大的悲哀。
白展云不觉得自己这么做会不会算是残忍,因为他只是做了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情,无关乎对错,只有要不要做。该不该做而已。
他只想自己的生命活得更加精彩更加丰富,想自己的家人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甚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会想一想未来,想一想自己某一天终于成为了九天神祗,拥有无尽寿命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