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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话 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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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每周一话,分两次更新)

大陆公历363年4月2日,玛斯塔尔,罗尔布纳。

这一个月来,罗尔布纳的太阳神神庙比以往热闹了许多,这让福玻斯的祭司们大大地扬眉吐气了一番。要知道,在罗尔布纳这样的港口城市,海神的神庙往往占据着城市首屈一指的香火和人气。即便福玻斯.阿波罗在大陆各处都享有供奉,即便太阳神还兼司医药和音乐,在港口城市中海神还是更受欢迎。

而如今,人们纷纷涌向太阳神的神庙,为得就是能够去见识一下一位来自遥远异乡的“神医”。

“大家排好队啊,不要拥挤,我们会尽量安排你们就医的。”雷德纳普两兄弟站在神庙的大回廊里维持秩序。

“谁知道那个小矮子居然有那么一手本事呢?”尤瑟夫说着,扶了一下一个踉跄的老人一把。

他们口中的小矮子就是岚枫。一个月前,几个年轻人来到神庙中游玩,恰好遇上一些前来神庙中寻求神灵庇佑的病人。这些病人全都是些穷苦人,他们没有钱请医生,便只好来这里乞求神祗施恩了。岚枫了解到了情况,当场就表示自己略通医术,如果祭司们愿意提供一间屋子,他就可以免费为这些病人看病。祭司们虽然也嫌弃这些穷苦人,不过神庙里香火不旺,也就随他们去了。既然海斯家的客人提出这么个要求,他们也不好拒绝。

在祭司们看来,这个矮个子的年轻人看病的方法很奇特,他总会捏住病人的手腕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他也从来不给病人放血。而病人们一开始则觉得这个大夫至少很亲切,他总会通过边上的一位小姐仔细地询问他们得病的经历和感受,并且诊断时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有时甚至会要求闻他们的排泄物。随后,他才郑重地开出药方,并亲自调制这些药。雷德纳普兄弟则认为岚枫是个很挑剔的家伙,在煮一些草药时,他会严格要求用陶罐还是用铁锅;用大火还是小火;甚至于烧火用的木柴也要讲究。

过了一个星期后,病人们的情况都好转起来了,这使得岚枫立刻受到了他们的信任。而这个时候,岚枫又开始使用一种更加奇怪的方法治病了。他让银匠按要求打制了数十枚银针,有些病人必须要用这些针扎在身体的各个部位上来治疗。不过,由于他的名声已经起来,所以病人们都很配合他的工作。

接下来的日子里,罗尔布纳大街小巷里都传遍了关于这位医生的传闻。

“你知道么,听说有一个人摔断了手,那位岚枫医生一边和那个人说笑,一边突然把他的手一扭,那个人的手臂就恢复如初了。”

“你们听说了吗?XX老爷折腾了快10年的皮肤病,居然只通过天天用一种药水洗澡,就已经快要痊愈了。”

“这算什么,你们没有见识过那个医生用银针扎人啊。”

“我前些日子发低烧,那个大夫给我背上抹上油,再用一枚铜钱刮我的背,以往要几天才退的烧,居然半天就完全好了。”

到了后来,不但是穷人,连一些达官贵人也赶来太阳神神庙看病了。岚枫本来是来着不拒的,但菲欧娜可不这么想。她用海斯家的名义出面,告知那些有钱人,“神医”每天只亲自看5个病人,你们想要让他亲自出马么?那好,把大把的金币拿来吧。岚枫原本对此有些微词的,不过当菲欧娜把一卷账本给他过目后,他也很配合地对那些贵族老爷们摆起了“专家门诊”的谱。

而这天,正当菲欧娜在神庙里忙着张罗时,她的双胞胎哥哥走了进来。

“哥哥,你来得正好,替我去买些东西吧。”

“你嘱咐下人去就成了,我是来和你谈正经事的。”菲奥雷一把拉住妹妹说道。

“什么正经事?”海斯小姐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你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了,你看,修拉萨那边都写信来催了。”说着,菲奥雷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羊皮纸,在妹妹面前抖开来,递给了她。

亲爱的菲欧娜:

我想你应该没有忘记四月份有什么重要的日子吧,以往你都是早早地来到修拉萨向我道贺,而现在已经快临近三月的尾声了,我却还没有得到你的任何消息。我得知你已经从海盗那里脱身,那么为什么不赶快来到我的身边呢?我日夜思念着你。

你的赛欧多拉

菲欧娜念完信,捂着额头道:“哦,天哪,我都给忙昏头了,居然把如此重要的事情给忘了,4月12日就是赛欧多拉的生日了,我们现在却还呆在罗尔布纳。”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认为越快越好。”

“哥哥,去准备船吧,我们明天就该出发了。”菲欧娜说着转身要离开。

“嗨,你要去干嘛?”

“我要去通知岚枫,让他和我们一起走。”菲欧娜边走边说道。

“为什么要他和我们一起走?”菲奥雷在哪里嘀咕道。

岚枫得知了消息,把手上的事情向太阳神的祭司们交待了一下,便去准备行装。祭司们当然不太愿意他离开,生怕他走后神庙的香火会一落千丈,毕竟这一个月来靠着岚枫他们的境遇改善了不少。岚枫只得把几个常用的药方和治疗手法留给他们,并叮嘱了一些注意的事项。

雷德纳普兄弟知道菲欧娜准备动身的消息后,便死乞白赖地央求海斯小姐允许他们和她一起坐船回去,不过被拒绝了。但两兄弟继续死缠烂打,最后决定驾着飞龙一路跟着海斯家的船。

待到出发的当天,菲奥雷站在甲板上指挥仆人们搬运行李,这时看见岚枫远远地走来。

“岚枫先生,您早啊。”

“您早,菲奥雷先生。”

“我一直想问您来着,您手上的这根长棍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这个啊,”岚枫把那个长棍子横着捧在手里,眼中流露出神圣的情绪,“这个东西叫做‘旌节杖’,在我的祖国,皇帝会把这个赐给将要出使他国的使节,表明使节将在异国他乡代表皇帝,也就是说这是我国使节的象征。对出使在外、远离故乡的人来说,这旌节杖就代表着自己的祖国。看着旌节杖上的羽毛飘扬,就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回到自己的故乡。”

“原来是这样啊,那可真是珍贵的东西。”

“是的,不过,与其说是珍贵,不如说是旌节杖代表着每一个使节的信念吧。”岚枫顿了顿,“我给你说个故事吧,就是关于使节和旌节杖的。”

“我正洗耳恭听。”

“我国曾经派出一个使节持着旌节杖出使一个和我国一直敌对的国家,使节到了那里后表现得不卑不亢,敌国的君主非常欣赏他,想要招纳他成为自己的部下。但是那个使节只忠诚于自己的祖国,拒绝了对方的招降。于是,敌国的君主就把他流放到遥远的草原上牧羊,并说:‘如果公羊生下羊羔,我就放你回去。’那个使节孤零零一个人在草原上牧羊,陪伴他的只有那根旌节杖。许多年过去了,他一直都不肯向敌国屈服。”

“后来呢,后来这个人怎么样了?”菲欧娜的声音插了进来,她也过来了。

“后来,我国的军队击败了敌国的军队,对方前来求和。我们的皇帝便要求敌国把那个使节放回来。敌国的君主诈称那个使节已经病死了,但是我国早已获悉他还活着,于是便对敌国说道:‘你们不要欺骗我们,上个月我们皇帝打猎时射下一只雁,雁嘴里衔着一封那个使节写给皇帝的书信,证明他还活着。’敌国的人大为惊讶,他们的人民便传说那位使节的忠诚感动了上天,神祗派大雁替他送信。敌国只能把那个使节放了回来。那个使节回来的时候,整个都城的人都出来迎接他。当他把旌节杖交还给皇帝时,大家发现那根杖上的羽毛和装饰早就全部脱落了,而杖身也因为一直被他摩挲而变得光滑异常。”

“那么,岚枫大人,你呢?”菲欧娜问道。

“我?自然是以那位使节为榜样,任何一个负责持有这旌节杖的人都有这个义务。”岚枫坚定地回答道,“即便我本来是不需要负担这个责任的。”就像我们以前说过的那样,玛斯塔尔的内河航运是非常发达的。坐拥两条黄金水道,使得玛斯塔尔南北之间的交通很是便利。现在还是春天,摩斯河的水位还不是最高,但也已经涌入了不少船只了。两岸风光秀丽,一路上都能看见勤劳的人们在农田里劳作的身影。亚尔提卡特人早就注意到了河流的重要性,因此玛斯塔尔境内的河岸都有用条石砌成的整齐岸堤,岸堤上每隔5法兹就种有一棵杨柳。

内河沿岸自然也有提供停泊的城镇,这些地方虽然繁荣,但也往往鱼龙混杂。海上有海盗,内河里也有水上作案的盗匪。希格拉妮女皇因此加强了沿岸城镇的治安力量,所有在内河航行的船只必须持有执照,并且需要在几个指定的地点接受检验。不过,皇帝的权威虽大,却也有照拂不到的角落。所以,内河上也并非是一直太平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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