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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有何之初的手掌那么大,最小的只有小手指头那么大,做工精湛,颜色娇俏,神情趣致,非常可爱。
这玩意何之初不陌生,以前家里有很多,比这更精致,更豪华。
但这是顾念之送给他的,意义又不一样。
何之初拿起最大那个套娃看了看,清冽冷漠地说:“如果这娃娃的脸型小一点,窄一点,跟你倒是有些像。”
“像吗?我不觉得啊……”顾念之眨了眨眼,不过她是看着这套娃娃眼熟,随手就买了……
难道真的有心理原因在里面?
顾念之来不及细想,何之初已经把套娃一个个又装回去了,淡淡地说:“不觉得就不像吧,可能我看错了。”
顾念之笑了起来,没有跟何之初争执,喝完牛奶,言归正传。
“何教授,看您都恢复了,我就放心了。”顾念之说完拿出自己昨天晚上写的起诉书的草稿,“您这么忙,我本来不应该打扰您。但是这件事,我希望能跟您讨论一下,拓宽我的思路。”
何之初就知道顾念之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他毫不意外地接过顾念之递过来的文件夹,打开看了起来。
一目十行地看完,何之初沉吟道:“……你要做宋锦宁的代理律师,告罗嘉兰故意杀人未遂?”
顾念之重重点头,严肃地说:“对,我一定要告她故意杀人未遂。”
“可是看你的陈述,是不是告‘精神虐待’,或者‘家庭暴力’更容易?”何之初冷静地说,他是从纯粹的法律角度看待顾念之这份起诉书。
顾念之有些激动:“对,我就是要告她故意杀人未遂!——光是告“虐待”怎么够呢?”
必须是故意杀人未遂!
“为什么?”何之初抬眸,淡定地看向顾念之,“……先说服我。”
“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谋杀罪,只有故意杀人罪,又分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
“宋女士并没死亡,所以只能是故意杀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