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安,你是个成年人了,怎么能被美色所迷呢?
我对自己谆谆教导,效果拔群,假如不是正坐在路德维希怀里的话,大概会更有说服力。
路德维希手长脚长,将我紧紧的圈在怀里,下巴搁在我的右肩上,他一开口说话,热气就会吹拂过我的耳畔,近距离接收低音炮的洗礼,这享受简直高档的让人忍不住想打哆嗦。
理智瑟瑟发抖的告诉我,以这个姿势跟路德维希进行辩论必然会全军覆没,但是俗话又在旁边欢呼雀跃,高喊着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双方的拉锯战进行的那是相当激烈,搞得我差点以为自己才是魔族皇族。
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我能怎么办啊?我也很绝望啊。
我绝望的往路德维希怀里又缩了缩,还趁势在他结实的大腿上狠狠摸了一把。
腿长就是了不起啊,那一身灾民逃难装都能穿出帅破天际的效果,让我抓紧时间舔舔舔舔舔……
我这边已经心猿意马,可路德维希不愧是老爷爷辈的人,定力非比寻常,竟然还记得我们一开始的议题是要不要离婚,大有不把这件事说清楚他就岿然不动的意思。
去你的,之前在芬里尔要塞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这么有原则?
难道是老娘变成亡灵不暖和了就失去了吸引力?
啊啊啊啊!要是真是这样,突然就感觉离婚势在必行了呢!!
实在不行的话,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好了。
一边这么想着,我一边把手放在了路德维希的衣领上,却被后者眼疾手快的抓住了,还破天荒的附赠了一句“别闹”。
我不可置信的看向他,这个矜持的家伙到底是谁?!
熟悉本剑圣的人可能都知道,老娘平生最不信的就是邪,越不让干越想干,犟起来简直就是熊孩子的典范!
看出了我撕衣强上的意图,路德维希果断将我翻了个面,由跟他面对面变成了背对,杜绝了我的犯罪意图。
以为这样就能制住本剑圣?太天真了!
就在我打算继续作妖的时候,注意力却意外地被男人伸出的左手吸引住了。
那是一只跟主人一样漂亮的手,肌肤白皙,手指修长,但更吸引的我是它上面那颗正在砰砰跳动的心脏。
心脏只在空气中□□了大约四分之三,周围的动脉血管与手掌的肌肤相融,看上去像是直接长在了路德维希的手上。
感受着它搏动的频率逐渐与我胸口的悸动同步,我终于得以确定——这是我的心脏。
那颗被路德维希在珂洛维斯堡挖走的心脏。
对于亡灵来说,被人掌握住心脏就像是男人被握住了命根子,别说翻不翻风浪了,能不秒怂就是意志力坚强。
我自认不是一个逞强的人,于是我怂的义无反顾:“亲爱哒,有话好好说。”
或许是我的错觉,路德维希似乎是闷笑了一声。
人在屋檐下,谁能不低头呢?
我咬着后槽牙忍了!
“别不高兴,我当初留下这颗心脏就是为了今天。”他用右手拍了一下我的脑袋。
你挖出我的心脏就是为了看我吃瘪?!
我猛的回头怒瞪他,迎来了对方看傻子的慈爱目光。
其实吧,以我跟他共同生活的经验来看,路德维希看谁都像是在看智障,因为我们这帮子武夫里能跟他上思路的实在是凤毛麟角,作为一个能够顶着这种目光跟他谈情说爱的女强人,我早就练就了厚脸皮神功,等有时间了,可以去专门写一本针对魔族读者的《教你读懂斯洛尼亚公爵的一百种嫌弃眼神》,绝对能以作家的身份再次走上人生巅峰。
被以日常任务的频率嫌弃还是有好处的,起码我彻底搞懂了玛格丽听我倾诉时的眼神为何如此熟悉,看样子她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啊。
身为未来的大文豪,我决定不耻下问:“所以你到底要不要离?”
赶快把这个事情了了专心滚床单好吗!
为什么明明是我提出了离婚,结果变成了我态度最不认真?
可能是耍我耍够了,他不再兜圈子,而是直接给出了答案,还破天荒的说了一长串:“其实离婚与否于我而言并不重要,不当夫妻可以当恋人,也可以当情人,只要实际关系不变,我其实并不在乎口头上的称呼,但是薇薇安,我们是无法离婚的。”
不是“不能”而是“无法”,这个回答可真是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