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秦琼几年的精心训练,并进行了多场实战之后,陌刀军的士兵已经能够做到配合默契,以团队的力量抵御突厥骑兵的冲击。
他们用整齐划一的动作挥刀杀戮,先斩断马首,再劈断突厥士兵的身躯,在他们的闪闪刀光之下,尽是突厥人的尸体和战马的无头身躯。战场上可谓血流成河,尸积如山。
在陌刀军的屠戮之下,直杀得突厥骑兵人仰马翻,伤亡惨重,哪怕是其中有着突厥骑兵中,第二精锐的黑狼军,也是如此。
这时,宇文明见突厥大军已经有了败象,特别是发现颉利的注意力,似乎全部集中在正面的陌刀军身上,导致他的两翼十分空虚。
久经战阵,对于战场上的形势变化嗅觉极其敏感的宇文明,怎么可能放弃这个绝佳机会?他立刻下令程咬金,率领早已摩拳擦掌,蓄势待发的四万隋军骑兵从两翼掩杀过来,以陌刀军为中心,如同张开的双臂一般,从外围袭向突厥骑兵。
不过,颉利却是不急反喜。他哈哈大笑道:“都说宇文明是英雄人物,指挥作战如何了得,我看也不过如此。他竟然弃长用短,和我们突厥人打骑战,那不是自取灭亡吗?”
说罢,他便对阿史那吉道:“你率领金狼军前去迎战,一定要趁此良机将周军的骑兵歼灭,然后从两翼绕到这些周军长刀步兵背后,再狠狠给他们一击。这样必定能扭转局势,反败为胜。”
阿史那吉大喜地点了点头。他被陌刀军打得接连败退,早就憋了一肚子火,如今眼见总算可以真刀真枪地与敌人骑兵大战一场了,也是准备好好发泄一下。
在他的指挥下,头戴金狼头盔的突厥最精锐骑兵金狼军,以五百人为一排,排成二十列冲锋队形,在一片人喊马嘶声中,向着来袭的周军骑兵冲了过去。
“呵呵,有意思!看看我们周军中最强大的铁甲骑兵厉害,还是突厥军中最精锐的金狼骑兵厉害!”程咬金见状,呵呵一笑,对着部下大声道:“大家有没有信心?打败眼前号称纵横草原无敌手的金狼军?”
“在我们铁甲骑兵面前,金狼军算什么东西?”
“他们在草原上无敌,是因为咱们没攻到草原上去,不然哪有他们猖狂的份!”
“罗将军,放心好了!金狼军马上就是咱们的手下败将了!”
自宇文明从辽东起兵以来,铁甲骑兵就是他最王牌的部队,在最近几年的征战中,最关键的战役,往往都是铁甲骑兵发挥了扭转乾坤的作用。而他们的信心不仅来自于战绩,还来自于他们的武器和铠甲。
如今,军械制造局已经消化了乌钢的冶炼技术,开始批量生产乌钢刀了。虽然无法让周军达到人手一把,但象铁甲骑兵这种精锐部队,却还是保证了的。
金狼军虽然是突厥军中最厉害的军队,但他们的装备也只能和以前的隋军骑兵比,要和铁甲骑兵这种人马皆披铁甲的重骑兵抗衡,还是差了不少。
而交战之后的情况,也证实了这点。突厥骑兵的长矛,很难刺穿铁甲骑兵穿的铠甲。而铁甲骑兵手中的乌钢刀,却可以轻易将突厥骑兵拦腰斩为两段。
如此一来,交战才仅仅半个时辰,突厥骑兵便伤亡了一万多人,其中大半都是冲在最前面,一心要立功的金狼军士兵。
阿史那吉虽然武功高强,连杀了数名铁甲骑兵,并夺下了两把乌钢刀。但他一人却是难以挽回败局。
尤其是突厥骑兵,见到己方军队劈向敌人的马刀无法奏效。而敌人的弯刀却是实实在在地将自己的战友一个个砍下了头颅时,他们就算再勇敢,也不敢继续向前冲锋了。毕竟勇敢不等于送死。
突厥骑兵终于有些胆怯了,他们开始不自觉地向后败退。
阿史那吉见此情景,却是勃然大怒道:“我们都是草原上的雄鹰,怎么能够败给这些懦弱的中原汉人,而且还是在我们最擅长的骑战上!都给我振作起来,随我一起杀向敌人,让他们知道:突厥人才是最厉害的!”
不过,他虽然如此大声喊叫,响应者却是聊聊无几。毕竟突厥人虽然单纯鲁莽,却不等于是傻子。眼前这种局面,摆明了有败无胜,就连可汗的亲卫军都没有上来督战了。你阿史那吉还逞什么英雄?
阿史那吉恼怒之余,却是突然眼睛一亮,他看到了前方竟然出现了一位身着白袍的年轻小将,那英俊的脸庞,灿烂的笑容,岂不就是周军的主帅宇文明吗?
“只要杀了这家伙,胜利就是属于我们突厥人的了!”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阿史那吉还是知道的。
他见宇文明正在自己的弓箭射程内,更是心中窃喜。立刻从马鞍的挂钩上,取下马弓,然后张弓搭箭,向着宇文明瞄准。
“呵呵,有意思!这家伙竟然想和我比箭术。”宇文明目光如矩,早就发现了阿史那吉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