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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撩了蹶子的小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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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凌不知为何就后退了一步,是逃跑,紧攥着陶坤的手跑开。跑到两条街开外,脚步才渐渐缓下来,发觉自己还拉着陶坤的手。

猿人初见火光,第一反应肯定是逃开,手边有什么树枝,先抓了一起走再说,好歹是个倚仗。

她看见了好友心底发出的光芒,如新烛初次点燃,这焰色落在她眼里,连绵到她这里来,让她惊愕的发现,她自己也是可燃的物种。

尽管还不知能为谁点燃。

陶坤问:“现在去哪里?”声音出奇静谥而绵绵,让思凌觉得,其实继续把他的手拉下去也没有关系。

但她还是放开了,脱口而出道:“找个地方喝酒去。”

陶坤一怔,问:“恐怕不行。”

“为什么?”思凌又生气了。

一生气,美丽更如鲜花怒绽。

陶坤凝视她:“小姐是为什么想去呢?”

因为这样的心境、这样的阳光……应该是有些诗句讲这个的吧?思凌恍惚记得唐朝还是汉朝时,就有的,但想不起来了,滑出嘴的是这样的句子:“Shesawmysilverspursandsaid‘Let'ssparesometimeandIwillgivetoyousummerwine’”

(她看着我的银马刺并且说:“让我们一起排遣一段时光,我会倾给你夏日美酒。”)

陶坤并不能听懂这句英文,但看了她的表情也就懂了,一笑:“其实不对的。小姐是从没饮至醺然过对罢?让我来告诉您,喝了酒,自己可能会觉得飘飘然,但其实,首先嘴巴会臭,像老头子一样臭。还有,饮过量,你会吐,吐得比晕船都狠。不管酒多么贵,吐出来都是臭的。喝多了,牙齿也会变得很黄,毛孔会变很粗,只有用特别厚的粉才能遮住,万一长出酒疮来,就连粉都遮不住了。”

他说着,思凌用手捂住自己的嘴、自己的面颊,到最后一句,申斥:“你是吓唬我的吧?”

“不错,”陶坤看着她头发笑道,“要去正经酒店落座,你恐怕要先换身男装,并且让人相信你是个男子。我对此不抱希望。另外,我并不会喝酒,更不敢陪您喝。”

“胆小鬼。”思凌顿足。

陶坤不以为忤,慨然应下。

思凌只好愤愤离去。去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只能回家。

陈大帅不在家,陈太太刚收拾打扮好,准备去牌局,先听见佣人惊慌道:“二小姐这个头……”她两步赶出来,看见思凌这个头,像石头一样僵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缓过来,用比平常更冷静的语气下令:“给二小姐找一顶假发,让她可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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