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特级佣兵的孙森皓,就连身上的装备也不是和普通佣兵同一个等级的。瞧他手上拿着的武器,那可是M4A1-茉莉啊!瞧他腰间插着的,沙漠之鹰哈!瞧他大腿绑着的,妈蛋那可是尼泊尔!我擦这简直是土豪配置!
一提起这沙漠之鹰,我登时想了起来,这沙漠之鹰可是把神器啊。要知道,这把枪的威力可是惊世骇俗,而且仅是男人专用。毕竟女人手太小,根本握不住庞大的沙漠之鹰。
一想到自己现在还没把趁手的手枪,我便趁着这次顺便去系统商城看了下,千挑万选,便买了把价值2万生存点的沙漠之鹰-天龙。别看这沙漠之鹰的名字酷炫,可他价格真心不黑。
趁着这机会,我还顺便买了二十把沙漠之鹰,打算给每个团长都各发一把,这样一来,也自然能为他们提升不少战力,还能让他们对我更加忠诚。
毕竟这沙漠之鹰可不是闹着玩的,在后来收这东莞的时候,这沙漠之鹰可没少逞威风。一枪打在那些丧尸身上,直接把他们的身体打碎成渣啊!就是这茬,才让那些团长走起路来都得意洋洋的,纷纷说道:“瞧,这可是司令给我的枪,超牛逼的,羡慕不?”
在后来的时候,这把沙漠之鹰甚至成了那些团长的命根子,连摸都不让别人摸,更严重的是,那些团长每天都要拿布来仔细爱护这把沙漠之鹰,就连睡觉也要抱着它,生怕别人抢走似的。
就这样,我将十把沙漠之鹰冠冕堂皇地颁发给那些团长,以示对他们的嘉奖以及对他们的信任。
“只要你们对我绝对的忠诚,努力干活,那以后的好东西,是绝对少不了你们的!”我微笑着说道。
“谢谢司令。”二十位团长接过我手中的沙漠之鹰,深情地鞠躬道。而其余的士兵,看向这些团长的神情,明显是充满了羡慕,但绝对不会嫉妒。因为他们都是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的兄弟们,怎会为了一把破枪而破裂兄弟之情呢?即便那枪价值连城也不可能,因为兄弟情,无价!
带着两万大军,我手握MG3-炼狱,就这样浩浩荡荡地走出避难所。
因为我先前的命令,所以在避难所为半径2公里的丧尸,尽皆被我们全部剿灭。没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保我们避难所一时的安全。
A:看正版?章N节U上●
这次的出征,我可谓是准备十足啊,每个团,我都配备了几百个微型对话机,相当于每个班一个。发配这微型对话机的目的,也是为了这次的手斧东莞任务更加流畅,死亡率更低一些。毕竟这些士兵可都是我的命根子啊,死一个我都心疼。
“每十分钟向我报告战斗情况,如果遇到解决不了的高级生化幽灵,就立刻向我汇报,我会随时来支援你们的!”我大喝道。
分配好后,我们就决定分工合作,由王延西,带着五千士兵,充当右翼,保护着我们右边的安全。由宋飞宇,充当左翼,保护着我们左边,时刻不让丧尸钻空子给溜进来。至于郑大锤,则是在我身旁,协助我率领一万士兵抵挡正面。
俩公里不多,我们就这样小跑前进,不一会儿,就行驶了俩公里半,而远处的生化幽灵,也近在咫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