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越贫穷落后的地方,越地广人稀,通水县也是如此。
这是三人第一次离开山里,来到县里游玩,这种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无聊。
这里没有漂亮的景点,也没有新奇的建筑,庆幸的是发现了一家网吧。
未经商量,三人就一头钻了进去。
十多天没上网了,手头发痒。
陆一川不是游戏迷,他有点文青中二,上网冲浪,最大的爱好就是查看实时新闻,亦或是在博客上写写近期的心路历程。
不过他一不是名人,二没有优美文笔,三没有惊天动地的传奇故事,所有博客浏览量一直很低,是一众博客大军中的普通一员。
不过陆一川怡然自得,他写博客本就不是为了给别人看,更多的是记录,有点像日记,写给未来的自己。
陈影上网更简单,直接登录qq,然后点开一大堆小头像,没头没脑的闲扯起来。可笑的是这姑娘打字还慢,让坐在她身旁的陆一川一阵无语。
相比之下,许小洛就高端大气多了,人家登录的是MSN,零零星星的给好友回复几句,更多的注意力都用来查看天涯论坛的帖子上了。
一个时代,都有一个时代的特征。
2005年的网络,这些都是最时髦、最热门的冲浪选择。
因为许小洛就坐在身边,陆一川的博客没有太过舒展,用一种内敛含蓄的文笔表达着近端时间在情感方面的波澜。
许小洛素质极高,知道他在写文章,压根就没往他屏幕上瞟一眼。
在网吧呆了两个小时,已经到了饭点。
陆一川没有忘记,他这次来县城,是带着使命的。
通水县的特色饮食是狗肉,陆一川在这方面没什么忌讳,许小洛可就不行了,怎么都不肯去狗肉馆。
三人就这么溜达着,不知不觉来到了美食一条街。
除却卫生条件不谈,这里的确挺热闹的。
“咱们买点东西,去旅店吃吧。”
许小洛看着琳琅满目的特色小吃,兴致勃勃的提议。
因为明天才返回山里,所有大家已经在县里开好了房间,许小洛和陈影住一间,陆一川住一间。
听到小洛的提议,陆一川一下就为难起来,这如何是好?难道要当着这么多路人,强行吃霸王餐?
不大好吧?
一路走来,许小洛和陈影兴致很高,挽着手臂,羊肉串、土豆饼、铁板鱿鱼、马格利酒、风味凉皮……没一会功夫,就买了一大堆小吃。
陆一川牢记着猴哥的话,苦于一直没什么下手机会,直到在一次售卖叫花鸡的摊位上,寻觅到了机会。
这里没什么客人,老板只有四十多岁的大叔,趁这个机会拿了东西就跑,问题不大。
“这就是洪七公吃的叫花鸡吗?看样子不错哎。”陈影眼睛很亮。
许小洛道:“要个小点的吧,东西太多了,大了吃不了。”
在许小洛和老板交谈的时候,陆一川凑到了陈影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
陈影脸上立马闪过了一丝为难,压低声音道:“这好么?”
“放心吧,一切有我!”
陆一川镇定自若的拍拍胸脯,实际上他心里,比陈影还要紧张。
按照许小洛的要求,老板挑了一只小号的叫花鸡,装进了纸袋里,陆一川顺手接过,在小洛正要掏钱包付钱时,和陈影一边一个,夹起她的胳膊,直接就飞奔而去。
“哎呀,你们干嘛?还没给钱呢!”
许小洛惊呼一声。
很快她就发觉了两人的动机,为了不脱后腿,也就不再叫嚷了,而是跟随着两人一路狂奔,直接跑出去了两条街,才算停下。
吃霸王餐,本是一件极刺激、又具有挑战性的趣事。
可停下脚步后的陆一川,心里没有一丁点的兴奋,竟觉得这种行为很幼稚,很可笑。
陈影倒是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很无所谓的样子。
许小洛瞪着两人,气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影笑道:“吃霸王餐啊。”
“霸王餐?”许小洛气的咬牙切齿,“陈影,你脑子有毛病吧?一只乞丐鸡,你吃个屁霸王餐?你真成叫花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