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之意自心底冒出,如雾气般渗透四肢百骸,转眼又急剧收缩,凝结溶解,化为一丝细小的寒流,静静地游遍全身,沁入灵台。
这久违的来自寒冰地狱的彻骨之冷,是灵力,涓涓细流的灵力!他按住胸中狂喜,平心静气地控制灵力在周天脉道中运行,终于到了那漫长坎坷道路前的一缕曙光。
秦鸿狩在吃肉。
坛子肉。
坛子肉本来就好吃,更何况是景云楼里的坛子肉。
美食当前,换在其他任何时刻,这都是一件值得专心享用的美事。但秦三少爷的眼光落在对面,便觉得口中腌制得无比精细的坛子肉少了几分味道。那少女娇艳的脸颊,令他原本正大快朵颐的嘴和手都不禁慢了下来。
秦三少爷原本以为美人和美食是并列摆在人生前面的两件大事,今天他才知道自己错了,美人在前,任何美食都会失了风味。
换了一身白衣的忻仙懒懒地躺在椅子上,饭菜只动了两口,便兴趣缺缺地捧起一本黑皮封面的书了起来。
专心致志的时候,她脸上消尽了几日前初见时的杀气,略有些稚嫩的面容沐浴在晨光中,宁静而美丽。
一阵风穿堂而过,拂落了少女头上的锦帽。少女琉璃似的眼脉仍凝注在书本上,左臂轻轻一弯,像条青嫩的垂柳,手指轻触快要滚地的锦帽翻回手上,拍了拍,又戴回头上。
大堂里许多客人都频频朝这边张望,当然不是为了柳宛筠那张好像被人欠了五万两银子的冰脸。若不是一旁方秋遥按剑虚坐的样子过于英武,恐怕早有人上来与琉璃娃娃搭讪了。
但忻仙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有多美丽,她不在意客人们暗地里的叹息和赞美声,只将自己身陷在书中的世界里。清晨的宁静成了一道风景,风不轻不扬,扰着一团熹微,仿佛一幅画,写尽了晨光的妩媚。
“可能才十四、五岁,不喑世事的表情,那模样就想让人引诱。”秦三少爷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诗人,于是碰了碰秦言的手肘,想要与他一起分享这一幕的美好。
秦言抬起头顺着他的目光了一眼,随意点了点头。
秦三少爷是个豁达宽广而且勇敢的人,用陆离的话说就是“风一般的男子”,这时候他早已忘了这位纯真少女的手下还沾染着小卫王叔等人的鲜血,而为这晨光中的美少女吟起诗来:“素衣云髻,眉目羞,水墨莲香,醉温柔……”
可惜他大概只背了这么一句,念完就卡了壳,然后用贪婪的眼神盯着少女曼妙的身躯审视半晌,拍了拍秦言,低声道:“小姑娘的腰肢真是修长细嫩,在床上扭起来一定很带劲。”
他自以为这话声音压得很低,其实在座的好几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方秋遥是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安坐不动。柳宛筠则狠狠瞪了胖子一眼,警告他不要自找麻烦。
身为当事人的忻仙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嘴角有一丝隐匿的笑意一闪而逝。
如果胖子注意到了她的笑容,就该想起几日前她杀王叔时脸上也挂着类似的神色。然而他现在正专注于审视小姑娘腰身以上的部位,由于被黑皮书遮挡,这个工作有些难度,饶是以秦三少爷的眼力,也在观察许久后才得出结论:“只可惜胸部有点小了。唉,小妹妹还需要一双温柔的大手来促进她的成长。本少爷想来想去,也只有你我一般的男子才能担此重任,韩兄弟你说是不是啊?”
“三少爷说得有理。”秦言敷衍地点头。他正是运气归入灵台的关键时候,哪有工夫跟这好色胖子瞎扯。不过却不知,他这一点头,顿时就捅了马蜂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