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问天宫小姐,呵呵,那可是个大美人呢……不然你觉得藤原代师父能任劳任怨不图任何回报的留在道场?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
“当然,夏树长得也很漂亮,就是脾气有点……不过,以前的夏树还是挺可爱的,简直就是天宫小姐的翻版,可惜……你懂的。”
“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我是喜欢夏树,可夏树喜欢的是强大的男人,我没李南君你那种天赋,这辈子是不可能得到夏树的青睐了……”
哪个少年不多情,十七岁的江崎哲也正是知慕少艾的年纪,几乎每句话都不离天宫夏树。
只是这小子和藤原刚一样,也从未对天宫夏树当面表白过。
还真是爱得深沉。
“天宫小姐和夏树平时不住在道场里吗?”这个问题太容易被人误解,李蒙南也是趁着江崎哲也喝多才问出来。
江崎哲也愣了愣,似乎觉得哪里不对,出于对李蒙南的信任,倒也没多想,说道:“自从早云师父去世后,天宫小姐和夏树就搬离了道场,大概是不想留在这个伤心地吧,具体搬到了哪里,我也不是很清楚……唉,本来我是为了夏树才来学剑的,可现在一个月也未必能见上她一面。”
李蒙南没有去听江崎哲也那苦逼的牢骚,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
既然天宫织子从不来道场,那也就不用担心双方见面时的尴尬了。
从料理店出来,天已经黑了。
江崎哲也醉醺醺的说着胡话,挂在李蒙南的肩头又是哭又是笑。
嗯,这次抱怨的是考大学的事,看来这少年还是有着那么一点向上之心的。
李蒙南曾去过江崎哲也家作客,还清楚的记得他家的地址,便叫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将他送回了家。
倭国人有种很特殊的心态,将喝酒聚会视为男人人际关系广阔的表现。
接过醉醺醺的江崎哲也,哲也的家人并没有为难李蒙南,反倒是对他亲自送哲也回家一事连声道谢。
从江崎哲也家出来后,李蒙南忽然感到一阵内急。
果然是清酒喝得太多了。
他隐约记得前方不远处的街边小公园内似乎有一个公厕,赶忙一溜小跑前去解决生理问题。
或许是受某些小电影的影响太重了,李蒙南每次看到这种街边公厕,都会有种推开门会在里面发现一个穿风衣的真空痴=女或肉X器的错觉。
但这种事情一次都没有发生过,本来李蒙南还有真那么一点期待的说。
大概这就是是所谓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李蒙南对着马桶一脸惆怅的时候,突然的刺耳的轰鸣震得他手上一哆嗦,险些将飞流直下的尿液都甩到裤子上。
吓得他赶紧点上一根烟压压惊。
开玩笑了,李蒙南其实对这种声音早就习以为常。
在倭国,大大小小的暴走族数量早已有几十万,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一片片犹如轰炸机过境般的巨大声响。
说到暴走族,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身着肥大特攻服,梳着夸张的飞机头,面目张狂的不良少年群体。
尽管看着吓人,其实这些人本质上就跟华夏街头大排档里,光膀子喝酒撸串吹牛逼的小青年没多大区别,只要不去故意找茬,甚至比那些跳广场舞的大妈还安全。
至少发生冲突时,这些暴走族不会躺在地上讹你几万。
一般暴走族的轰鸣声和怪叫声都是飞速而过,今天却意外的停了下来。
李蒙南提着裤子从公厕中探出头,只见十几辆摩托车在小公园的外围一字排开,雪亮的车灯将小公园照得亮如白昼。
李蒙南第一反应是回头看看自己是否进错女厕了。
但随即反应过来,暴走族又不是警察,维护社会风气抓捕痴汉这种事不归他们管。
估计是赶上某个暴走族组织内部的聚会了。
就像普通人看不惯杀马特,暴走族这个群体也是极度排外的。
尤其像这种私下里的聚会,是绝对不允许有外人旁观的。
李蒙南也不想跟这些暴走族有什么交集,正准备低调的悄悄离开,无意中向车灯聚集方向看了一眼,居然意外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天宫夏树。
秋千发出吱呦的响声,天宫夏树站起身,右手木剑自然的斜垂着,迎着车灯走向那群暴走族。
为首一名身材削瘦的飞机头青年叼着烟卷,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天宫夏树那匀称有料的身材。
“凉太,打了你的就是这个女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