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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章 孤军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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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选锋军既然到了辽东城下,就必须做出决策,而从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利益的原则出发,攻城显然是下策,但选锋军又不能待在城下无所事事,消极怠战,平白遭人诟病,于是也就剩下唯一一个选择,甩开辽东城,大踏步向前。

“选锋军在前,主力在后,粮草辎重都在后。倘若选锋军长途跋涉直杀平壤,在兵力和粮草辎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又如何攻打平壤?”

这是事实。没有粮草辎重的持续供给,选锋军就算杀到了平壤城下,也只有干瞪眼,而高句丽在经过前两次东征的血腥厮杀后。田地荒芜,至此已经根本无需坚壁清野,现在不论帝国的选锋军如何烧杀掳掠,也不会抢到一粒粮食,甚至连可以充饥的树皮草根恐怕都抢不到。

接着,杨恭仁拿出了一个折衷方案。

“选锋军直杀乌骨城,在乌骨城会合荣公和谯公的水师,然后再去攻打平壤。”

这是一个好计策。从目前统帅部的混乱情况来看。指望薛世雄、李景和赵才齐心协力,以最快速度杀到乌骨城会合来护儿和周法尚有些不切实际。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是,薛、李、赵三人是帝**界关陇系的鼎柱人物,而来护儿和周法尚则来自江左。是帝**界江左系的领袖级人物。试想一下,帝**界这两大对立派系的将军们能搁置矛盾和冲突,众志成城杀外虏吗?根本不可能,相反,为了抢夺战绩和功勋。双方肯定是各出奇招,无所不用其极,能本着军人的道德不在自己人的背后下毒手就算不错了。

第一次东征时,来护儿和周法尚率先攻打平壤失利。损失三万多将士,他们的“借口”便是水师所带粮草不足。又担心陆路大军不能尽快赶来会合,所以才迫不及待地发动了攻击。实际上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抢功。结果等到陆路大军赶到,水师已经大败,水陆大军联合攻击的既定策略已经无法实施了。

也正因为如此,来护儿和周法尚这一次必定会以最快速度登陆高句丽,由毕奢城方向火速北上杀到乌骨城。可以肯定的是,不论薛世雄、李景和赵才是否赶到了乌骨城,来护儿和周法尚都不会等他们,因为江左人要洗雪前耻,要攻克平壤,要拿下灭亡高句丽的第一大功。

龙卫军直杀乌骨城,这一路上的粮草还是绰绰有余。等到了乌骨城,与水师会合后,便能得到水师粮草的支援。而在有充足的粮草、有足够多的军队的情况下,龙卫军跟在水师后面直杀平壤,其危险性大大降低,而获取战绩的可能性却大大增加,这完全符合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利益的原则。

杨恭仁这一计策当即赢得了众人的赞同,就连崔逊都赞不绝口。

四月二十五日,杨恭仁在禀报辽东大本营的同时,率东征选锋军以急行军的速度,直杀高句丽腹地,飞奔四百多里外的乌骨城而去。

杨恭仁狠狠“将”了辽东大本营一军,让东征统帅部在混乱之中倍感难堪。

统帅部在选锋军抵达辽东城下的时候,并没有下达具体命令,既没有让选锋军马上攻城,也没有让选锋军城下待命,结果杨恭仁选择了第三条路,以“先锋”之名义甩开辽东城,大踏步向高句丽腹地挺进,意图先与来护儿、周法尚会合,然后与帝国水师一起水陆并进,杀奔平壤,直捣敌虏心脏所在。

薛世雄镇制不了李景和赵才,只能指望皇帝和中枢决策,实际上就是把手上的权力还给了皇帝和中枢。这种做法的确很“保险”,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但问题是,皇帝和中枢发动第三次东征的主要目标不是取得远征的胜利,而是以远征的胜利来赢得国内政治上的胜利,所以皇帝放权了,放手让将军们去打,而将军们偏偏不要这个权,于是战场上便出现了“无令可遵”的荒诞一幕。

杨恭仁自己决策,决意去会合来护儿和周法尚,与水师一起去打平壤,可以预见,有了杨恭仁这位选锋军统帅,这位皇帝授权的远征开路先锋,来护儿和周法尚还会犹豫吗?还会等待与陆路主力大军会师之后再去打平壤吗?

薛世雄、李景和赵才再不敢耽搁了,再耽搁不仅贻误军机,而且有故意拖延东征,与皇帝和中枢做对之嫌,所以三人在形势的胁迫下,不得不放弃争执,各起本部人马,急速渡过辽水,然后以一部兵力包围辽东城,确保粮道畅通,以主力向乌骨城飞速挺进,以求尽快与帝国水师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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