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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农家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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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也连吃了两块,又敬了宁父喝了点酒,虽然是敬酒,也不用都喝掉,还是抿一口,意思到就行,要的是个轻松随意。

当然,这是像今天这种家常吃饭,有的场合,闹起酒来也闹得很厉害,白酒也是一杯一杯干的。

大致来说,苏浙一带,尤其是传统的吴越地区,包括上海在内,喝酒都比较温和;越往北,到了黄海淮泗一带,就开始喝白酒,徐州、连云港再往北,到了河南、山东那边,那就是喝酒不要命,典型的北方酒风了。

李永挺喜欢这种喝酒方式的,有气氛,不伤人,当然有些场合,年轻人在一起的时候,需要另外一种气氛,那也是啤酒一杯一杯干。

场合不同,喝酒的方式也不同,喝醉不是目的,要的不过是个气氛。

李永放下杯子,看到宁小雪伸筷子撩了块水晶肘子,吧唧吧唧吃得很香。

李永就有些侧目,话说那两只水晶肘子一看就很肥,看上去晶莹透明的厚厚一层,那玩意就是肘子皮和肥肉,看着挺恐怖的。

“来,小李,尝尝这个水晶肘子,”李永还犹豫着要不要吃一点,宁父就夹了一大块水晶肘子放到他面前的碟子里,连皮带肉的。

宁小雪舔了下唇上的油脂,眨了眨弯弯的月牙:“李子,好吃着呢,一点都不腻。”

李永咬咬牙,女孩子都敢吃,他当然不能退缩了,筷子一挑,骨肉分离,分出来连皮带肉一大块,亮晃晃的。

强忍着对肥油的恐惧,将肉块吞进口中,舌头一卷,几乎是入口即化,竟然是半点油腻都感觉不到,只觉得酥滑酥滑的,浓香满口。

“嗯,挺好的,菜头你也赶紧来一块,”李永三口两口将一大块肘子连皮带肉吃得干干净净,肘子皮晶莹剔透,跟皮冻差不多,又少一分油腻;肘子肉烀得透烂,皮和肉混在一起,肉香十足,怪不得宁小雪那么爱吃。

宁母很热情地给蔡遥和宋春春也夹了一块,两人将信将疑地看了看,宋春春试着吃了一口,很快哼哼唧唧地给吃光了。

吃完以后,看到蔡遥还没动,宋春春筷子一动,将那份也给吃了。

满桌子的鱼肉,油和肉都挺足,味道更是十分乡土,一边吃肉,一边喝着醇香的黄酒,也不会太腻人。

不知不觉,李永和宁父就干掉了一瓶上海老酒,李永觉得差不多了,宁父也不勉强,起身去炒了两素菜:清炒鸡毛菜、酒香草头,又将一直炖着的昂刺鱼豆腐汤盛了出来。

鸡毛菜就是小青菜的幼苗,水嫩水嫩的,热锅上稍微一炒,味道清香爽口;草头也算是江南地方上的一道特色菜,用的是苜蓿的枝顶嫩叶,滴点酒清炒,淡淡的酒香、嫩嫩的草头芽,最解油腻。

这两道菜都是绿色的,又都很清爽,上来以后,倒是让吃了大鱼大肉的众人很快吃光。

那一盆昂刺鱼豆腐汤,也熬得汤汁乳白黏稠,鲜香扑鼻,一人分了两碗,一条昂刺鱼,汤鲜鱼香,终于是吃得菜饱汤足,人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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