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拉道:“可咱们就这几个人,别说唱歌剧了,就是再组织一个小合唱都嫌人少。”
“这回啊,咱们不搞合唱了,咱们现在有鼓手,有琴手,有笛手,还有女歌手,把这些基本要素组合在一起,足够成立一个街头乐队了。”
“街头乐队是什么啊?”茱丽只觉得巍恩话里的名词越来越新鲜,而她也越听越糊涂。
“怎么说呢,就我所知,现在城里的音乐啊,歌剧啊,大部分走得都是高雅路线,用来给那些老爷夫人们欣赏的。如果我们要搞音乐,就要面向普通百姓,走群众路线,这样既可以实现你们唱歌的梦想,咱们也可以生存下去。”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连诛情也皱着眉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卡门问道:“用音乐做为一种赚钱的手段,能行吗?”
“那怎么不行。”巍恩自信地道:“我不知道你们,反正我听那些啊呀啊呀的歌剧只想睡觉,音乐和文字一样,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涵,好的音乐都应该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品味,老百姓需要的就是朗朗上口、简洁明快的流行音乐,咱们只要把他们喜闻乐见的事情写到歌曲里,不愁找不到听众。”
“流行音乐……”诛情若有所思地道:“听起来挺有意思的,不过商业的味道好像浓了些。”
“音乐和商业没冲突,关键是自身的定位和经营。只要咱们用真诚和努力唤起大众的热情,我相信就是流行音乐、街头艺术,也能征服人心。”看了看大伙儿,巍恩继续道:“两位同样才华横溢的杰出诗人,歌德富贵终身,他的好友席勒却一生贫寒,连尸骨还是歌德帮着从教堂捡回来收殓的。艺术,不一定非要饿死才伟大啊。”
“说得好!”若拉一拍巴掌,高兴道:“我决定支持你!”
“歌德是谁啊?”茱丽一脸向往地问道。
巍恩一窒,侧头想了会儿,不好意思地道:“好像是我家乡的一门远房舅舅。对不住,我记得不清楚了。”
除了七姊妹以外,其它人都知道巍恩失忆的事情,纷纷点头表示理解,茱丽看了看大伙的神态,也就没有继续追问。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诛情问道。
“就这两天。我打算先搬出箫府,找间房子大家一起住下,咱们以后要自力更生,老麻烦箫特,我心里也不好意思。茱丽,你们也一起过来,很多事情等着你们做呢。”
七姊妹听完,显得非常高兴,茱丽重重地点头,大声地“嗯”了一声。
“那咱们这个文艺宣传社叫什么名字呢?”弗拉米问道。
众人望着巍恩,巍恩沉吟了一会儿,深沉地道:“在座各位,男的像勇士,女的是美人,不如就叫勇士与美人文艺宣传社。呵呵……”巍恩小小地陶醉了一下,道:“这名字够响亮。”
“切!”若拉第一个反对:“巍恩,我真搞不明白,怎么你想出来的名字都这么垃圾啊,我咬你的心都有了。”
巍恩愤怒地盯着若拉:“每回都是你挑毛病,你有本事,你给起一个。”
若拉哼了一声,转头道:“卡门,你给起个名字,我肯定通过。”
大家的目光转向卡门,卡门的脸红了起来,巍恩讪讪一笑:“卡门,还是你来。”
卡门思考了一会儿,道:“我喜欢一种花,她色泽美丽,芬芳香馥,却浑身带刺,让人无法轻易采撷,她的名字叫紫蔷薇。”
“好啊。”若拉叫道;“蔷薇花里正巧有一种叫十姐妹,不正是今天女人的数目吗?这个名字太好了。”
巍恩奇怪道:“七姊妹加上你和卡门,不才九个女人吗?”
诛情在旁边冷冷地哼了一声,巍恩急忙道:“是我错了,我怎么能拿豆包不当干粮啊。”看了看弗来米,道:“咱们这个团体阴盛阳衰,以后咱们男同志要多干活,少说话。”
弗拉米故意睁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巍恩,却不搭腔,巍恩一阵尴尬。大伙看了他的模样,都笑了起来,一时间,外面也能听见屋子里传出的笑声。
巍恩站起身来,看着众人道:“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努力干,以紫蔷薇的名义,凭咱们自己在里约堡打出一片天空来。”
箫特书房
箫特坐在书桌后,面沉如水。麦斯坐在他的对面,饶有兴趣地望着他。
“巍恩今天跟我说了,准备这两天就搬出府去,带着他那十几个人,自己出去找地方住。”
麦斯“哦”了一声,道:“怎么,不舍得了?”
箫特一皱双眉,道:“你说什么呢?我就是有点儿担心,怕教会的人找他麻烦。”
“呵呵,以文森特的身手,配上那小子的狡猾,在王都之内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大不了,你让切尼暗中派几个人保护他就是了。”
箫特胡乱翻了翻面前书案的书籍,忽然生气地道:“这小子,说走就走,过河拆桥,无情无义。”
麦斯呵呵一笑,走到窗边道:“箫特,巍恩可不是那种永远在你的羽翼下受人保护的那种人,他要是雄鹰,就早晚有展翅高飞的那一天。”
“哼,什么雄鹰,我看他也就是只大公鸡。”
“真要是只鸡,你还会这么看重他吗?”麦斯含笑道。
箫特蹙眉想了想,忽然“噗嗤”一声,自己把自己也气笑了。麦斯道:“巍恩准备出去干什么。”
“说是要成立一个什么文艺宣传社,真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多新鲜的怪点子。”
“这才对啊。”麦斯点头道:“一条小溪,就算是百曲千折,只要它不断地流动向前,也会有一天汇成江河,变成大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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