唬住了男人和英英之后,二娘又来软的。她对男人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同你是长长久久的。我生不出孩子,也知道对不住你。你有孩子,便是我的孩子,难道我不愿意养个儿子在膝下吗?只是你若要留那女人下来,我的位置在哪里?你总也不想跟我撕破罢?我们想个别的两全法子。”
她又对英英道:“都是女人,谁也别为难谁!这男人,只有一个,这家店,是我肩扛牙咬做下来的。你要从我手里劈走,那是要我的命!我生不出儿子,你这娃儿好不可爱,我肯养。你不如留他在这里。我给你钱,你回去好好过日子罢!真的,你这么年轻,还能生,又有了钱,比什么不好?”
其实英英跟着归明远的话,已经不能再生孩子了。但英英说不出口。那是归明远的隐私,她没办法对二娘泄露出来。
男人也劝英英把孩子留下来,举了各种理由。
其实各种理由都抵不过一项缺陷:画城!多乱的地方、多么丛林法则的地方!把小婴孩留在这里,就像留在丛林里一样!
可是英英也知道,天大的道理抵不过一个前提:这个男人,是小孩子的父亲。英英自己承认了这一点,男人也确信了这一点。
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猴子满山走。当年那男人若是带了英英去,英英还不是在画城生孩子、挣扎着过日子。那孩子还不是随他们在画城长大。
孩子跟着父母、女人跟着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归根拢底,男人为尊。
这男人不要英英,就要孩子,英英也没法儿跟孩子的父亲争吵。要在画城带孩子,说真的,二娘比英英能干、可靠得多。这样说起来……
英英一句辩驳的话都想不出来了。
她最多嗫嚅一句:“我吃了这么多苦……”
“有报酬的!”二娘利索的把准备好的谢礼塞到她手里,以及很多甜言蜜语。
很早很早以前二娘就发现,多说好话,可以省下很多钱。甚至有些事光靠钱难以办到,加上好话就容易得多。
二娘觉得,为人处事啊,就像乘着一驾马车,马车的核心当然是钱。钱之所至,完全是碾压式的。再加上一侧用狠话武装、另一侧用好话来装点,跑起来那就太顺畅了。
“我若不把这孩子当自己亲生的。天打雷劈!”二娘甚至这样下跪起誓。
男人感动极了。现在他对二娘感情更深了。
英英怎斗得过他们?不,应该说从她会抱着孩子远远来寻那男人开始,她就注定是个输家。
英英终于把孩子留给了孩子的生父与二娘,只身回到安城家里。
她以为那已经是她的家。没想到,仍然只不过是归明远的家。
英英一边殷勤请简竹进去坐坐、一边手按在篱笆上要开门。她却见到院里已经坐了两个人。
一个是归明远,另一个是洛月。
当她怀着孕、走投无路时,正是洛月臭骂了她一顿,把她救出来,找了归明远,作了她的归宿。
如今,也正是这个洛月,与归明远呆在一起。洛月手捻着线,把它绕到一个线轴上,归明远将她头发上粘着的一点絮绒摘掉。
两个人神情都很自然,动作本身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除了指尖和发丝一触即分,根本没有任何肌肤之亲。然而这自然而然小动作里透出来的亲密感,就像空气中饭熟了的香气一样叫人无可怀疑。
倘若两个人悄悄摸摸手、摸摸脚,一副烈火干柴的样子,这段关系尤可以破坏,努力点泼冷水就好。一旦两个人进行到刚才表现出来的这样自然亲密程度,才叫作生米熟饭,无可挽回了。
英英手指冰凉。
简竹很识相,早已悄悄溜走。
院里两个人抬起了头。
与其说英英发出什么响动,惊到了他们,不如说是气氛。英英像一只飞快死掉、而且变得冰凉的动物,身上散发出的凉意和死氛,惊扰了他们。
归明远顿时跳起来,手足无措:“呃,那个,我……”
洛月一开始也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把线头放回篮子里,拍拍衣襟,起身打开门:“妹子,回来了?快进来。”把英英的手拢到她的手里。她的手很暖和。
她让英英做,给英英倒热茶来。整个动作都很自如,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看起来她已经是这里的女主人了。
“对了。”英英苦涩的想,归明远的这处居所,本来就是洛月帮着布置的。
洛月款款的跟英英解释发生了什么事。其实也就一句话:
在英英离开的日子里,归明远忽然对洛月产生了感觉。他在洛月面前,可以做一个男人了。洛月呢,也觉得他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