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出来,肥龙给的经费不多,而且,陈啸怕节外生枝,也不敢住进高档酒店,毕竟,他们出来是干见不得光的事,而且车上还有枪,如果被查出来,车里的七个人全都得折在这儿。
把车停到一个比较隐秘的地方,然后众人下了车。
陈啸选的这家旅店,总共有两层,是一栋两层高的灰白色小楼,在旅店的两边,分别挨着一家足道和一家KTV。
隔着足道的玻璃,一帮人看到,里面坐着五六个穿着暴漏的女子,一个个手里都夹着香烟,正在用各种撩人的姿势诱惑着来往的行人。
强子一边往里看着一边说道“草,不行了,强爷有点顶不住了,我决定,一会进去收了这帮妖孽。”
话刚说完,林嬅一把揪住强子的脖领子,把他拽到自己身边。
强子看了眼林嬅,问道“你拉我干啥啊?要不一会儿我请客?你放心,你强爷很大方的。”
林嬅翘起了兰花指,指着强子骂了句“臭不要脸。”
呕。
听完林嬅的话,在场的人差点没吐出来,这林嬅不是一般的恶心。
强子眨巴着眼睛,问道“我草,我咋不要脸了?出来混的,哪个没玩过女人?哦,对不起,我忘了,你不喜欢女人。”
“哼。”林嬅恶心的轻哼一声,说道“我本来也不喜欢女人,我就喜欢你,强爷。”
强子一听这话,急忙向旅店走去,他觉得,自己在跟林嬅呆一会儿,肯定就得被他给逼疯了。
进了旅店,开了三间房,全都是在二楼。
交了押金,拿上钥匙,一帮人走上了楼梯。
陈啸没走几步,就被林嬅一把抓住手臂。
陈啸有些惊恐的望着林嬅,他此时非常担心,万一林嬅看上了自己可咋办?
不过,林嬅的话彻底打消了陈啸的顾虑,也让陈啸松了口气。
“小爷,能不能让我跟强爷住一个房间?”
一边说着,林嬅还一边冲着陈啸抛媚眼。
陈啸冷不丁的打了个哆嗦,回道“强爷不喜欢你,你这么强求是没有结果的。”
林嬅轻轻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细声细语的说道“那我管不着,我喜欢的人,我必须要搞到手,就算我得不到,别人休想得到,我就是这么霸道,爱咋着咋着。”
陈啸咽了口唾沫,不动声色的把林嬅的手拿开,说道“你有没有听过这么一句话?叫强扭的瓜不甜。”
林嬅从衣兜里拿出个小镜子,一边照着一边说道“不甜也是瓜,而且我不喜欢吃甜的东西,那玩意吃多了容易发胖,如果人家发胖了,强爷就不喜欢我了。”
“你现在的这个样子,强爷也未必就喜欢你。”
这句话陈啸没说出来,他三两步上了二楼,来到开好的房间门前,打开其中一间,对后面的人说道“都进来,咱们先开个会。”
旅店的房间面积不小,里面有电视和电脑,跟一般的小旅店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小型酒店。
众人分别找地方坐好,林嬅一直缠着强子,强子在哪他在哪,最后,强子实在没办法了,也就任由林嬅坐在他的身边。
陈啸点上一根烟,说道“这次出来办事,可能很危险,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亡命徒,他们身上背着命案,不可能乖乖的束手就擒,所以,能活捉就活捉,不能活捉就打死,反正只要把人或者尸体给带回去就行,猛子、吴明凡、蒋小兵、年家梁,你们几个是慢摇吧的保安,除了猛子之外,都当过兵,都打过枪,这次的事,我希望你们回去之后烂在肚子里,这样对你们对肥龙哥都是有好处的,等这件事办完了,我会跟肥龙哥说,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做事,你们记住,只要有我陈啸一口吃,就有你们一口,有钱大家一起赚,虽然我们是捞偏门的,但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我们只打恶人,绝不会对老百姓和普通居民下手,这一点请你们记住,以后没有事做的时候,你们还在酒吧当保安,最后,把你们身上的通讯设备全部交给我,等办完了事,我会还给你们的,好了,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
听了陈啸的一番话,猛子四个人互相看了看,又都低头商量了一番,然后一致同意陈啸的话。
毕竟他们都是出来混饭吃的,在哪混都是混,只要赚到的钱能让他们家里人过上好日子,他们根本不在乎自己走的是什么路。
当今的社会,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人,为了生计四处奔波,但凡有一点挣钱的希望,他们都不会放弃,没办法,这个社会只有钱才是王者,只有钱才能逍遥,所有的所有,都只为了钱。
从这一刻开始,陈啸的班底彻底成立,在以后争霸的道路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