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子也没有理会任侠,便直接扑倒在老人身上,哭的死去活来。
任侠被这哭声惹的怒火再起,一声不吭的便又缓步走向眼前的这些制服小怪,徐徐扬起了他的那一双拳头…
在所有制服小怪都倒在地上之后,任侠一手抓起了其中一个尚未完全昏迷的小怪,冷冷的道:
“回去跟你们上面的人说,今晚教训你们的是猛人哥,若是敢再来找麻烦,敢再欺负咱老百姓,不管是谁,我打死他!”
咦!这一句话的语气,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对对,是跟那个雷哥学来的,虾仔觉得挺有气氛的,也挺能装样的,于是便山寨过来用一下,咱小农民不懂得搞这些放狠话的活好么。
任虾话声没落,围观人群中便响起了几声惊喊!
“瞧!他就是猛人哥!”
“对对!传说中的猛人哥!”
“传闻原来是真的,猛人哥果然够霸道!”
“大家快围拍!手机都掏出来!”
任侠蓦地哆了一嗦,连忙耸着肩走向那名年轻女子,弯腰蹲下问道:“老人家没什么大碍吧?要不,送他去医院?”
年轻女子摇头哭喊道:“我爸爸昏迷不醒,我们没有钱去医院,该怎么办才好?”
唉好吧,救人救到底好了,任侠点了点头便把老人家抱起来,“随我来,咱去医院。”也没有再去理会那些把他当作一道风景线的围观群众们,急冲冲地带着这一老一少逃离了夜市现场。
这一夜的稍晚时间,任侠在那名年轻女子快要跪地叩谢之际,急冲冲地逃离了医院现场,不就是打了个车送人来医院,不就是掏了几万块替老人家交了押金么,至于下跪那么严重么,反正那钱也是天赐的…还好,老人家送来及时,性命算没危险了,任侠抹了一把冷汗,嘀咕的道。
年轻女子两眼莹莹的,目送着这个不愿意留下姓名的英雄离开,“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可惜了,长着一张麻子脸,否则…”
任侠并不晓得小女孩究竟想要否则个啥,眼看客运站便在附近,麻饼面具也不脱了,择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便去看看能不能撞到那几个抢咱包的小混混吧。
路过了当初报案的那家巡捕分衙,只看到当天接待自己的那个巡捕员,挺闲的,正叨着香烟蹲在衙门大门前,看到路过的妹子便撩上几句,眼神吟吟的,任侠摇了摇头,真是难为了他的那身制服…蹲着挺不舒服的。
任侠在客运站附近游荡了良久,也没有发现那几个小混混,叹了一声便想朝着下一个目标进发,此时却传来了一声救命!
怎么喊救命的都是女人,任侠没有多想,便朝着声音响起之处奔往,同一时间也打开了脑海中的小地图。
斜巷之中,几个小混混正制伏住一个衣衫被撕碎掉的中年女子,她那凝脂白皙的肌肤早露了个透,胸前也已失守,上面还留着几道淤青色的爪痕,但她依然在绝望中高声尖叫,在竭力地挣扎着,在她跟前的一个小混混正要解放自己的腰带…
这些牲口都在干嘛呢,任侠没有多少干这种见义勇为的经验,晓得的词汇也有限,还是那一句吧,“住手!”
一众小混混转过身来,只见来者是一个身穿黑色军大衣的大麻子,就你一个人也敢管咱们轲殒帮的事?
真不知死字怎么写!
那正要解放腰带的小混混怪笑了一声,眯眼笑道:“臭麻子!快滚粗吧,这事是你能管的么?”
为毛那帮穿制服的跟这帮小混混的,说话都是同一个模样的?这是不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的节奏?诶这小混混有点脸熟,不错就是他们,嘿嘿!还是让咱找到你们了。
同样的剧情,同样的节奏,战斗同样很快便结束,唯一不太同样之处,就是这帮小混混亮刀子了,但是依旧是淡蓝色小怪;否则,连一毛钱经验都没有。
完事之后,任侠红着脸的脱下其中一个混混的衣服,背着身让那个中年女子自行披上,便又急冲冲地低头逃离现场。
其实任侠本来还想追问他们,关于自己那个包和手机的下落,可是这一回,他是特意下了点狠手,谁叫他们干出这种败德之事,不过也就那么回事,昏迷、残疾再追加了些蛋碎而已,人都晕了打听不成,才作罢了。
下一个目标,金玉满堂夜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