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不停地说,林裳却不怎么搭话,我说着说着,便觉得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也没了什么意思,自嘲道:“还是不讲了……其实很可笑的不是吗?”
林裳沉默了一会,扭头对我说:“不可笑,我很想听下去,你继续讲嘛。”
我叹口气,续又说道:“那时候我追她追得有点魔怔了,除了每天54.8公里的骑行,我甚至还想法弄来了她的课程表,有时候我自己翘了课不上,却跑到川大的教学楼里,在她即将上课的教师里提前替她占好位置……最好笑的是,有一次我坐她旁边陪她上课,她的老师竟然叫我起来,到黑板上解答他的问题,狗屁问题,就是我怎么也学不会的微积分……”
说到“微积分”,林裳忽地闪了我一眼,又有些黯然地低下了头。
“其实文惜一开始根本谈不上喜欢我,甚至她被我追得紧了,都有些讨厌我、害怕我了,换做其他男的,恐怕早就忍受不了那一次次的冷眼和恶声恶语,我却对她的拒绝求之不得,因为有句话说‘恨一个人,也就是爱一个人,两者区别并不那么大,因为无论爱恨,那个人都在她的心底扎下了根。’”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为她送了343天的早点、骑了将近绕地球半圈的一万八千多公里、骑烂了三辆自行车后,她终于在一个阴雨霏霏的早晨,接过我的早点后,对我说了一句‘瞧你一脑袋汗,这么凉的天气,别感冒了……’”
“然后她拿了一张纸巾替我擦了汗水,对我笑了笑,将纸巾丢进垃圾桶,然后同往常一样,头也不回地返回了学校……我却高兴地丢了魂似的,伸手进垃圾桶里扒拉出那张沾着她的体温和我的汗水的纸巾,如获至宝地将它保存了许久。”
“那一年的十月份,我的生日那天,我像往常一样骑车到了川大,令我意外的,文惜早早在平时见面处等着我,而她的身边,停着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她说我为她辛苦了那么久,她舍不得再让我把另外的半圈地球也骑完了,所以,她买了一辆摩托车,当做是送我的生日礼物。”
“其实现在想想,一个读着书的女孩,拿出几千块钱买摩托车给我当做礼物,除了说明她对我的好,也说明,她有着境况很好的家庭……我们在一起的那天,也便给分开的那天埋下了不可转变的伏笔。”
“可是林裳……你知道吗?那天,是我活到那天以来,最开心的一天。那天以后,我骑着摩托车,带着文惜玩遍了整个成都,遇见周末,便给车加满了油,写意地随便沿着一条道路往前开,欣赏路边的景色,在彼此的爱意中沉湎沦陷……尽管成都禁摩,尽管我一次次地被交警拦下,然后一次次趁其不备,绝尘逃脱……”
林裳听着我的故事,一动不动地远望汩汩向南的锦江,仿佛看穿了那些如水的流年,和青葱的过往。她沉默,我也沉默,风微微吹着,带来一种仿佛物是人非事事休的凄凉之意。
终于她开口说:“原来你的摩托车对你来说这么珍贵,怪不得那天我们车祸后,你差点要跳进锦江里找寻它……”
“都过去了……它是文惜送给我的第一件东西,也是我和她分手后我保留的最后一件东西,它丢进了锦江,对它而言是个好的归宿。”
林裳忽然笑了,拍拍我的脑袋说:“小伙子还挺会追女孩呀……锲而不舍金石为开呢!你要是像追文惜一样那么追我,嘿嘿,哪能等到343天啊,恐怕不到一百天,我就从了你了……”
“呵呵,要不,我追你一百天试试?”
林裳扭捏地小声嘟囔了一句:“如果是真的,我只要一天就……”
但我没有听清林裳的话,因为我的视线被右前方岸边的几盏闪亮并有节奏摇晃着的微光吸引,仔细看了看,原来是魏航汪铭他们,各自拿了手机,点亮了闪光灯,向我和林裳的方向整齐地摇晃。
我对林裳说:“走吧,他们几个在召唤我们了。”
林裳犹豫着,似有话对我说的样子,支支吾吾了一会,最终摇了摇头,说:“陆鸣,我要回家了……”
“不玩了吗?我们几个一会还要去唱歌呢!”
“不,我不去了……”
我几番挽留,却拦不住林裳,只好尊重了她的意思,送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她上车时,脸色越来越凝重,像是将一整天的快乐都留给了我和我的朋友们,而她自己,像一节没了电的电池,失去了使自己快乐的源泉。
出租车启动离开,而我透过车后窗,看到林裳抬起了自己的胳膊,似乎是用衣袖抹了抹再难忍住的泪水。
……
回到江边酒桌处,众人似乎经过了短暂的休息,又恢复了强悍的战斗力,而且花逝也结束了演奏,和崽崽小厮几个,带了几个美女,又搬了一张桌子和我们凑在一起,场面更加的热闹了。
李含笑嬉笑:“哎呦喂,你们两个离开这么久,干啥坏事去了?”
“吹吹风,醒醒酒而已……”
“林裳呢?”
“走了。”
李含笑哦了一声,却又突然指着我的脸,睁大了眼睛向众人喊道:“快来看呐!看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