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间来算,附近的住户应该已经报警了。
枪响这种事情本就足以让人产生恐慌,而在京市这种放在全华夏来说都能称得上是最重要的城市里就更是如此。
在京市的豪华小区中发生枪击案,这件事情如果没有人去刻意掩盖的话,一定会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估摸着用不了多久,小区的保安和附近的警察就会在这里拉开警戒线,而怕事又好奇的人们则会聚集成一堆,进化成传说中的“吃瓜群众”。
姜潮并没有处理掉尸体的打算,虽说这是他头一次杀人,可是他却没有感觉到有任何的恐惧感。
相反,能够亲手手刃仇人,这倒让姜潮感到有一丝兴奋。
以后同样的事情还会发生许多,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再回头的道理。
虽然姜潮在网上看到过许多能够将尸体毁灭的了无痕迹的方法,但是那些方法都太过于变态,姜潮可没有功夫也没有心情去那么做。
他最后冷冷地回头看了疤哥的尸体一眼,随后便打开窗户,直接翻了出去。
姜潮并没有选择走正门,傻子都知道这会儿大大咧咧地走出去会有多么危险,姜潮可不是那种没事找事的白痴!
他的身形像是一头矫捷的猎豹一般落在了地上,四处张望了一下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后,姜潮才弯腰弓身,迅速离开了这里。
那些半人高的植物丛根本就拦不住姜潮分毫,而金色花园那高高的围墙在姜潮面前也成为了摆设。
飞跃过这些高墙对姜潮来说只是分分钟就能办到的事,根本就不在话下。
姜潮慢悠悠地来到自己停突破者的地方,他知道神色匆忙只会引起大家的注意,这种若无其事的状态才是最好的伪装。
当姜潮跨上突破者后,他才听到身后的围墙内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话语声,看来警察和保安这才赶到。
姜潮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他将钥匙插进锁孔中,猛地一拧油门便发动了突破者。
突破者的引擎发出一声高亢的嘶吼,载着姜潮在夜幕中绝尘而去了。
对大部分正常人来说,别说第一次杀人了,就算第一次伤人也会让自己感到十分害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可是姜潮不一样,将疤哥杀掉后,他并没有丝毫的恐慌,就连他自己也被自己的镇静给震惊了。
心态这种东西,并不是你经历过多少事情就能改变许多的,先天的性格才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也许在姜潮那看上去人畜无害的表面下,隐藏着一颗冷血无情的猛兽之心!
所谓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说的正是如此!
当驾驶着突破者驶离金色花园一段距离后,姜潮将车停靠在路边,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手机嘟嘟响了两声后便接通了,一个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
“姜小子,”虽然这男人的声音很是低沉性感,但是却透露出一股疲惫,“这么晚了给我打电话做什么?今晚让含玥灌了我点白酒,困得很啊。”
这个男人正是张世荣。
他今晚被自己的女儿灌了不少酒,回去以后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了,可没想到刚合上眼睛一会儿,就被姜潮这臭小子给扰了美梦!
要是换了其他人张世荣可能早就把电话给摔一边不管了,可是不知为何,他对姜潮这个看上去无足轻重的臭小子,却是重视得很。
听到张世荣这么说后,姜潮笑了笑,缓缓开口道:“张哥,我杀人了。”
姜潮的语气听上去十分平静,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不是杀人了,而是踩死了一只蚂蚁!
听了姜潮的话后,饶是张世荣也有些惊讶,他挑了挑眉头问道:“哦?你杀人了?”
其实杀人这种事情,对张世荣来说早已司空见惯,只是如果这种事情放在姜潮身上的话,就让他有些不明所以了。
至少放在现在的姜潮身上还是如此。
张世荣早已看出,姜潮这小子虽说表面看上去规矩老实,可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如果姜潮真的是一个软柿子,那他在那么多股压力的合围之下,应该早就被压爆,变成一滩番茄酱了。
所以张世荣早就料到,姜潮这只野狼撕去羊皮外衣,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只是这一只尚未成熟的幼狼,为何如此过早地就亮出爪牙了呢?
姜潮沉默了一秒钟,然后笑着回答道:“张哥,您觉得我像是满嘴跑火车的人吗?”
张世荣也清楚,姜潮是不会拿这种事情和他开玩笑的,他打起精神来,强压下困意问:“姜潮,你杀的人是谁?”
其实张世荣的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答案,只是他不知道这人具体是谁罢了。
姜潮从衣兜里掏出手帕,抹了抹脸上残留的一丝血迹,缓缓说道:“疤哥,就是上次那个被你吓出屎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