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你已经猜到了,没错,这个三陪女,正是那个曾经与朱利己合谋,将朱利人与张秀英拆散的那个女人。
别看人家是个三陪女,可是,若非有不得已的苦衷,人家还真未必会嫁给朱利己呢。
那么,她的苦衷是什么呢?
其实,说起来也没什么,无非就是肚子里有了孩子,可是找到孩子的爸爸呢,人家却不愿意负责,不过,为了息事宁人,倒是给了她二十万元的封口费。
她拿了钱以后,就想着怎么能够把孩子给生下来。
什么?为什么非要把孩子生下来?
其实,若有选择的话,她也不想生,可是,她曾经专门去咨询过医生,医生告诉她,因为她曾经做过人流,留下了后遗症,所以,这很可能是她最后一次怀孕了,若是不要的话,那以后就算是想要,恐怕也要不了了。
于是,她这才决定将孩子给生下来,给自己一个做母亲的机会。
既然打算做母亲,那她就要设法为自己找到一个依靠,她选来选去,最后就选中了朱利己。
只所以会选中朱利己,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当时朱利己正跟朋友在一块做生意,并不像现在这样落魄:其二,她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因为很多人都了解她的历史;最后一点就是,这****配罪犯,也不失为一种绝配呀,若是能够妥善地经营,细心地呵护,没准还能够成就一段佳话,若是真的如此,那即使是流传千古,也未可知啊。
综合以上几点,在与朱利己意外地重逢后,连一个月都没用上,两个人就领证结婚了。
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快?
不快不行啊,否则的话,那某人可就要显怀了,这一显怀,那一切就都露馅儿了。
至于朱利己嘛,那想法就更简单了,要知道,他是个正常的男人,既然如此,那肯定就会某一方面的需要,那在需要来了的时候,难道总要出去找人解决吗?
若是真的如此,一则伤钱,二则伤身呢。
所以,为了让自己能够正常地生活下去,他必须往家里弄一个娘们儿,好解决自己下半身的需要。
至于那个女的身家是否清白,他根本就不在乎。
事实上,他就算是想在乎,恐怕也在乎不了,谁让他曾经做过牢呢?这能供他选择的女子,本来就不多,哪里还容得她挑肥拣瘦的?
老辈人说得好,这把灯一关,什么西施东施的,那还不都是一个样儿吗?
二人是一个愿娶,一个愿嫁,所以,他们自然而然就走到了一起。
两人结婚,连喜酒都没有摆,就把证一领,然后就在一块过日子了。
五六个月后,王自利,也就是曾经的那个三陪女生了一个女儿,他们二人给孩子起了一个名字,叫:朱小七(小气)
似乎是想通过这个孩子,将自私自利的光荣传统给传承下去。
孩子在一岁的时候就会说话了,她只要一看到王自利就会叫妈妈,可是看到朱利己呢,却不叫爸爸,而是用两个称呼来代替:一为“王八”;二为“绿帽子”。
还别说,这两个称呼还真的很贴切,朱利己的老婆未婚先孕,他还真的就是一个戴着绿帽子的活王八。
刚开始还没什么,所谓“童言无忌”,朱利己并没有把孩子说的话当作一回事,可是,这日子一久,发现这孩子还这么叫,所以,他也不禁在心底里犯起了嘀咕,开始怀疑这个孩子是否是自己亲生的了。
正是因为有了这个想法,所以,他就趁着某人不注意,偷偷地用针在孩子的手指上扎了一下,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的小瓶,将血液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