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我要自由
2017-03-01 作者: 回首似梦
第141章 我要自由
北京现代越野车上了高速公路,速度就提起来了。夕儿说如果不出意外,我们于近四个小时后可以到达“黑龙山国际狩猎场”。
她打开车载播放器,将一张CD搁进去,我定睛一看,正是我送给她的那张TheMonkees(门基乐队)的专辑。播放器运作,音乐流淌出来,是那首《I wanna befree》:
“我要自由
像飞过我身边的蓝知更鸟一样
像拍打在海面上的波浪一样
别想用你的爱束缚我
我要自由
说再见吧
别说你爱我你喜欢我
只要在我需要你陪伴的时候
靠近我,指引我,信任我
我想握住你的手
路过悲伤
在阳光下欢笑……”
这首歌无论旋律还是歌词都伤感得无以复加。这种伤感是对时光的伤感,岁月无情地流逝,带走了我们的青春,而青春一旦逝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面对匆匆逝去的时光,我们心底总是会升起一种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忧愁、无奈与伤感。
“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古人诚不我欺也!
我翻了翻CD盒,发现里面有不少的CD,而其中不少CD都是欧美老歌,除了“TheMonkees”,还有“TheBeatles,还有一张是“BackstreetBoys”。
夕儿和我妹妹顾彤一样,果然都是欧美经典老歌的发烧友。顾彤在读的虽然是服装设计学院,但她从小就表现出很高的音乐天赋,而且嗓音还特别甜美,很喜欢欧美音乐,像那些乐队什么的。
顾彤的音乐细胞显然遗传自我老妈,别看我老妈是一农家妇人,她年轻时的嗓音特别甜美,唱歌非常好听。我老妈说我老爸就是因为她唱歌好听才愿意跟她结婚的!关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老妈只把音乐细胞遗传给了顾彤,而没有遗传给我呢?哪怕是一点点也好呀!我唱歌那个死难听啊!造孽啊!
当然,我从我老爸那里遗传了作文的天赋。这一点顾彤就不行,她从小到大最头疼的事儿就是作文!
看看!上帝永远都是那么公平!
这张“TheMonkees(门基乐队)”的CD是顾彤送给我的22岁生日礼物,说是旨在提高我的音乐素养,顾彤要我多听,切身感受欧美经典老歌的魅力。
事实上,我辜负顾彤对我的期望,那张CD我虽然一直带在身边,可是我并没有把它当成艺术品,而只是当成妹妹送给哥哥的一件生日礼物。
我不怎么懂欧美音乐,尤其是这些乐队,听的比较多是BackstreetBoys,他们有几首歌,我还是比较喜欢的。
我问夕儿现在放的是哪首歌,她告诉我是甲壳虫的《(IWANTTOHOLDYOURHAND》。
我摸着鼻子,看着她坏笑道:“那你摸吧!免费的。”
她嗔我一眼说:“你又想占我便宜?”
“说反了,夕儿,”我坏笑一声道,“我把手给你摸,是你占我便宜呢!”
“可是,”她抬手拢了一下头发,笑说,“你间接占我便宜了!”
我作恍然状,笑道:“那么,就是说男人在占女人便宜的同时,女人也在占男人的便宜?”
“女人摸男人的手,不能叫占便宜;男人摸女人的手,才叫占便宜呢!”夕儿笑纠正我说。
“夕儿,”我笑看着她道,“你这话也太不客观公正了吧?凭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她朝我呡唇一笑说,“自古以来都是这么说的。”
我夸张得“啊”了一声道:“怎么能这样呢?凭什么男人摸女人就叫占便宜,而女人摸男人就是自古以来天经地义呢?你说说看。”
夕儿求饶了。
她说:“好了好了,我们别在研究男人和女人了。”
我看着她,舔着脸皮笑道:“还有摸与被摸的问题。”
夕儿的香腮微微红了一下,拿目光嗔我一眼说:“讨厌!”
“你太了解我了,夕儿,”我看着她嘿嘿一笑道,“我一直都是这么讨人喜爱,永不生厌!”
她低眉羞赧的模样,真是耐看啊!越看越有味!越看越想看!
“脸皮厚!”夕儿朝我扮了个鬼脸说。
“脸皮薄,吃不饱。”我盯着她红润的香腮,嘿嘿坏笑道。
其实我想引用郝建的惯用口头禅的“男人脸皮厚到不要脸时,女人最喜欢了”,但我还是不敢在夕儿面前太放肆。
她越不好意思,我就越是一直盯着她看,直到她被我盯得更不好意思了。
我这才笑笑道:“我可以换成BackstreetBoys的歌吗?—”
“请便!”她有点气气地说。
我关掉车载播放器,将BackstreetBoys那张CD搁进去,恰好是我喜欢的那首《My Love》。
这首《My Love》后街男孩的专辑《Coast to Coast》,中文的意思是“咫尺天涯”!
我喜欢这首歌是因为这首歌本身,它吸引了我。后街男孩的主唱shane,他与生俱来的优质声线是他的法宝,他的昂因纯净、透明、真挚,能波动你的每一根心弦!他的歌声所带给人们的感动可以直接延伸到你心灵最温情最脆弱的角落,正是这样,你已经无法抗拒的融入他的歌声之中任由他将你带到歌曲所表达的意境中去了!
咫尺天涯,身在咫尺,心若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