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紫璇也没说什么,直接朝着他说的地址驶去。毕竟一号大厦在整个金陵市,也算是一个具有标志性的建筑了。
二十分钟后。
红色宝马停在一号大厦的门口停车位,站在一号大厦的面前,一个人仿佛变成一只蚂蚁。一号大厦共有七十多层,算是周围大厦中最醒目得一座,而且十分雄伟壮观。
罗峰看着眼前的一号大厦,无视掉身边的李紫璇,感慨了起来:“没想到那小丫头现在这么有钱,这可让我真有点压力了。”
李紫璇站在一边,很是不爽的皱着鼻子,还真想看看他是怎么把牛皮给吹爆的。
在金陵市,有人尽皆知的三大商团。
其中之一就有眼前拥有一号大厦和诸多产业的商团,金家。
说起来,这金家也是充满了传奇。金家是在近三十年才开始突然发迹的,一冒头就在金陵市的商场中拔了头筹。经过这三十年来不间断的发展,竟然还是生机勃勃,成为了三大商团之一。
当然,李紫璇不愿意现在就离开的原因,可不单单只是想看罗峰的笑话。而是之前罗峰的一句话提醒了她,在金陵市也未必就是安全的。
既然如此,她也想把罗峰暂时留在身边。经过在休息站的那阵,她虽然对于罗峰的身份很是好奇,但是对于他的实力,却是毋庸置疑。
罗峰也知道她想干什么,笑着挥了挥手:“好了,我去给我媳妇一个惊喜了,你就别跟着我了。不然等会她看到你,那就是有惊无喜了。”
李紫璇直勾勾的看着他,强忍着鄙视他的冲动,说:“那你告诉我你未婚妻叫什么,既然你说这里是她的,我想我应该也认识她。”
罗峰想着反正已经到了,告诉她也无妨,随意的说:“你应该也认识,毕竟她可比你还要漂亮,她叫金可馨。”
“金可馨?你确定你说的是金可馨?”李紫璇一听,瞳孔瞬间收缩放大。如果说之前看着他的眼神是充满了鄙视和不屑,现在嘛……则是在看神经病一样了。
罗峰很确定的点点头,说:“当然确定了,我们可是青梅竹马,我怎么可能会记错她的名字。不过看你这表情还真是认识我媳妇了,告诉我,她现在是不是越来越漂亮了?”
李紫璇突然后退几步,警惕的看着他:“罗峰,你实话实说,你是不是刚从哪个神经病院跑出来的?”
罗峰一听这话,顿时满脸黑线:“你不信拉倒,我要去找我媳妇了,不跟你扯皮了。”
说着,直接朝着大厦的入口走去,同时心里期待着与未婚妻的相遇。
五年前,他与爷爷商定,应征入伍。
当初跟她分离时,他说只去三年。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他这一去,就是五年,而且,最近两年他一直都在前线执行各种高危任务。
这一晃竟然两年,竟都没有联络过。
这也是为何,罗峰有两年的时间没有抽过牡丹王的香烟了,因为之前的三年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他寄去几条香烟。
罗峰走进一号大厦,李紫璇也跟了上去,她还真想看看,这个家伙到底是神经病,还真是金可馨的未婚夫。如果真是后者的话,那金陵市……可真就热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