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回答,让阿南微微一笑。他笑的时候,唇角非常好看,喜妹心间一颤,把眼瞥向一边。比阿南帅的男人她见过,为何总觉得阿南与众不同呢?笑得这样迷人,这个阿南真是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
“阿南。”
“阿南?好名字——”喜妹猛地踮脚,想在阿南唇上轻啄,却被他撇开脸,她的唇只是擦到了他下巴上的胡渣。“阿南,我喜欢你!你要是不想他们出事儿,就留下来。”
“如果我说不呢?”阿南坏坏一笑,那笑,让喜妹差点儿沉醉进去。
若是其他人挑衅,喜妹一定二话不说,直接开刀杀人,可阿南不同。喜妹第一眼就看中了阿南,所以才将他掳到朝天寨。
“阿南,你应该听说过我喜妹的名声。若你不答应,我会把他们一个个都杀掉,让他们死在你面前。”喜妹嘴里说笑,眼神却像带了刀似的,这个男人她要定了,她看中的男人,还没有得不到的。
“无所谓。我听说,凡是被掳到朝天寨的人,最后的下场都是死路一条。你怕人泄露朝天寨的踪迹,每次都会杀人灭口,这是你的一贯伎俩。既然,他们的结果注定是死,我何必操那么多心。”
阿南的回答有些不近人情,喜妹越听越喜欢这个男人。
世人都说她喜妹手段毒辣,不但劫财劫色,还会劫人性命。可她从来都不在乎这些说法,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这寨子里的人,哪个手上没有几条人命?她身上的人命最多!做这一行,早就把仁义道德抛在脑后了,她就要今朝有酒今朝醉。
“阿南,你跑不掉的!你是我的,只是我的。”喜妹的手拔了阿南头上的发钗,手指插ru他浓密的乌发中,“今晚洞房,你躲不掉!看你的模样,还是个雏儿,你放心,姐姐一定会手把手地教你的!”
说完,喜妹“哈哈”大笑,扭着身子进了屋里。
这一次,除了阿南,其他人都被捆绑起来,丢进了小屋里。寨子里的土匪们大口喝酒,大块儿吃肉,那些木屋上挂满了白森森的骷髅头,仿佛在宣扬他们的辉煌战绩似的。
“阿南夫君,来嘛——”喜妹换了一件火红色的纱裙,薄薄的一层,里面仅是一件鸳鸯戏水的红肚兜和一条红色及臀的短裤。白花花的肉在红纱的衬托下,格外妖娆。场上的土匪们欢呼了起来,污言秽语顿时充斥着阿南的耳朵。
“夫君,莫不是害羞了?要我来请你?”喜妹化了妆,在灯火下,看上去妖气十足。
阿南没理喜妹,反而扯了面前烧好的兔肉塞进嘴里,大口地嚼着。
“大当家的,相公怕是害羞了!看他模样,定是个嫩生的小鸡,大当家的,你可要记得温柔啊!”
“哈哈哈!相公,你可要吃饱,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大当家的好久没这样念着一个人了!”
众人的话,让喜妹很是高兴,干脆坐在了阿南身边伺候他用餐。见喜妹这样,土匪们打着口哨,纷纷起哄,都说阿南是好福气,能享受喜妹的贴身伺候。
“滚滚滚,一边去!”喜妹看着那些人,一手挽在阿南的手臂上,“你们今天给老娘好好喝酒,好好吃肉。对了,不许闹洞房!老娘今天要自己乐呵!”
说完,喜妹蹭到阿南怀里,“相公,你饱了没?你饱了我们就干正事儿去吧——”
之前还在推脱的阿南,一把提起喜妹,将她扛在肩上,在众人的口哨声中去了他们的洞房。
如果喜妹有先见之明,一定会放过阿南,放过这支商队。可她不是神仙,不会算命,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将在这天戛然而止。
当七十六个鲜活的人头落在喜妹面前的时候,喜妹尖叫了起来。她怎么都无法将之前的普通伙计阿南和眼前的南凤皇太子凤枭联系起来。
看着面前一身红衣,英俊异常的紫眸男人,喜妹知道自己错了。她怎么都想不到,堂堂皇太子会为了清扫大愚山土匪,化装成店伙计藏在其中。当她进洞房,被他打晕的那一刻,喜妹就察觉到了事情的异样,可这异常来的太突然,突然得让喜妹措手不及。
“混蛋,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喜妹抬起头,恶狠狠地看着阿南,不,应该是凤枭。“你杀了我吧!”
“放心,下一个就是你。”
凤枭平拍手,一人上前宣读了喜妹的罪状。直到现在,喜妹才知道自己手里有一百四十三条人命,她自己都记不清楚,没想到凤枭还能查出来。
“行刑——”
“等一等!”正当大刀要落下的时候,喜妹大声喊停,“太子殿下,我,我能求您一件事情么?”
“说。”
“为我们烧火做饭的哑女是无辜的,她的爹娘被我杀了,我见她年幼,没有威胁,就把她留下来当丫头使唤。她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求您高抬贵手,不要错杀了她。她,她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
“我知道。行刑吧——”
倒落,喜妹的头滚在地上。临死前,喜妹一直盯着不远处的一个瘦小的身影,眼里有太多的不甘和不忍。荣华,姑姑只能帮你到这儿,日后如何,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荣华——
当那个天人一样的男子走过来时,我冰凉的心突然跳得厉害起来。他走到我面前,蹲下来,我才发现他有一双深邃的紫眸,那眼不同于常人,美丽妖冶,散发着迷惑人心的光芒。
“你叫什么名字?”他的声音很轻柔,低沉中带着迷离的奢华。我握紧了拳头,看他的眼神有些惶恐。我不知道在凤枭眼里我会是什么样的存在,至少我瘦小的身子,宽大而且缀满补丁的粗布衣会让他从心里上怜惜我,而且,我还是个哑巴。
“你会写字么?”
凤枭摊开他的掌心放在我面前,他的手指修长。我以为似他这样尊贵的人,一定是娇宠万分,没想到他的手掌和手指上,都有粗糙的茧。看来传闻中皇太子文武双全并不假,否则凤枭也不可能独身闯入朝天寨,一举消灭困扰百姓的土匪。
“荣华。”
我伸出手指,在凤枭的掌心写下这两字。
“荣华?好名字!”凤枭揉了揉我的头,就在我以为他会将我交给身后将士的时候,他将我抱了起来。他看着年轻,并不十分魁梧,可他个头很高,力气也够大。
我第一次被人这样抱着,有些紧张,小手紧紧地抓住了他胸口的衣服,手上的柴火灰在他火红的锦衣上留下了小巧的手印,我吓得收回了手。
虽然这里是朝天寨,可消息并不闭塞。喜妹姑姑会从外面带来各种各样的消息回来,比如关于凤枭,我知道他有洁癖,喜红。他身上穿的,应该是寸锦寸金的鲤锦。听说曾经有宫女靠近他,想得到这位皇太子的青睐,却被他丢进了鱼池里。
现在,看了眼他锦衣上的灰色手印,我闭着眼,小小的身子瑟瑟发抖。不知道我的命运会不会和那宫女一样,会不会被他扔出去。以我单薄的摸样,落地不死也会重伤。
等了许久,就在我心里感到绝望的时候,我耳边传来了一声轻笑。“呵,这小家伙很有意思!”
他没恼?我非常惊讶,睁大眼睛看着凤枭。他的笑容非常迷人,虽然我只是九岁的孩童,还是忍不住面红心跳。妖孽,大约就是形容他这样的男子吧!
凤枭抱着我,一路走了出去。我看到了喜妹姑姑的头颅,她临死前的一眼,充满了各种复杂的味道,我清楚,她是放心不下我。
“别看!小孩子不要看这些——”
就在我想跟喜妹姑姑说一声道别的时候,一块带着清香的帕子盖在我的头上,挡住了我的视线。这帕子的味道非常好闻,我从来都没有闻过,和凤枭身上的气味竟然是一样的。
凤枭不让我看,我便乖巧地趴在凤枭的肩膀上。小孩,总是让人不设防,这是喜妹姑姑常说的话。
凤枭显然把我当做了普通的孩童,他不知道的是,我跟着喜妹姑姑长大,早就见惯了各种血腥。刚才那场景根本就吓不着我,早在朝天寨建立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喜妹姑姑也知道。换句话说,这五年来,我们一直都在等着这一天,等着凤枭过来。
我抱着凤枭的肩膀,看着自己生活了这些年的朝天寨越来越远,我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
喜妹姑姑死了,我唯一的亲人没了,我的未来一片迷茫,我不知道该如何留在凤枭身边,如何存活下去。
喜妹姑姑说,荣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要坚持住,哪怕苟且偷生,也要活下去。因为你的身体里流淌着高贵的血,你不会永远都卑微着,你不但要活着,还要活出人样来……
想着喜妹姑姑和朝天寨,我昏昏地睡了过去,再次醒来,已经躺在干净的床上。这屋子,远比我在朝天寨的小屋要好,干净,漂亮。床边垂着的纱帘是半透明的,上面来绣着翩翩飞舞的蝴蝶,就连蝴蝶的翅膀上,都缀着颗颗漂亮的小宝石。
绝色坊的东西果然精致,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纱帘上的蝴蝶。
“荣华小姐,您醒了?”
听到床上的动静,一个俏丽的姑娘出现在我面前。她比我大不了多少,大概十三岁,看着面善,非常亲切。
“奴婢冬蕊,是太子殿下派我来伺候您的!”
冬蕊,是我出了朝天寨认识的第二个人。她每天笑盈盈的,仿佛永远不知忧愁一样。用冬蕊的话说,我太过忧愁,她以为我是因为在朝天寨待得久了,受了那些土匪们的惊吓,所以才没了童真和看了。冬蕊哪儿知道,其实我也是土匪。
凤枭将我安置在东宫的华阳殿。这里朝阳,温暖,凤枭说我比起同龄的孩童,太过消瘦,应该好好补补。而晒太阳,是凤枭安排给我的任务之一,美其名曰补钙。我不知道补钙是什么,却按照凤枭的要求去做。一是为了讨好他,这是喜妹姑姑对我的要求;二,则是他的话有道理。
我喜欢温暖的阳光,同时也喜欢凤枭身上的清新。只是我心里牢记着喜妹姑姑的话,灭国之恨,不共戴天。凤枭,今生注定了只能是我的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