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孙元是一大早杀到扬州,时间足够。又或者他的步兵军团能够和战马一起抵达战场,说不定那一战清军就彻底崩溃了。
好在老天爷还站在我多铎这一边的。
想到这里,多铎有一种侥幸死里逃生的感觉。他偷偷地喘了一口气,回头看去。
身后,是镶白骑的骑兵,大约有四千余人。他们铺出一个巨大的正面,如同白色的浪花一样翻涌而来,马蹄直踏得地面震颤个不停。大团烟尘疼空而起,同天上的灰色铅云连接在一起。
这是清军的冲锋队,是最可依仗的武力。
敌人有七千骑兵,如果将这四千余骑兵放出去与之对冲,多铎没有任何信心。毕竟,建州骑兵的数目少于宁乡军,而且,就骑兵的战斗力而言,宁乡骑和满州八骑不过是伯仲之间。如果就这么放出去消耗掉了,智者不为。
作为一个打老了仗的人,多铎有着自己的计划。
“骑兵暂时不动,作为总预备队。”多铎:“宁乡军强在骑兵,是一个难缠的敌手。传令下去,步兵先推进,击破敌军大阵。”
他朝前方挥了挥手上的虎枪,就在前方三里地的地平线上,在黑黝黝的扬州城墙之前,两万宁乡军步卒,七千骑兵、另外还有岛津联队和朝鲜营各五千人马正在列队。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列成六七个大大小小的豆腐块一样的方阵。
这些方阵都是空心,这让他们的队伍铺开来显得很大,从这边看过去,满天满地都是,当真是波涛汹涌一般。
孙元的孙字黑色帅旗就在最后头哗啦啦地飘扬着。
敌人身上都穿着光滑如镜的铠甲,没有人发出半点嘈杂之声。没有太阳,天色阴霾,闪亮的铠甲连成一片,就如同正在冷却的锡水,叫人心中没由来的有些发冷。
多铎从小生长在辽东旷野,目力和耳力都极其出色。就听到远方有一阵蹄音传来,眯着眼睛看去,有三个小黑点从宁乡军帅旗下奔来。如同一道疾风,转眼就跑到宁乡军的阵前,停了下来。
“难道是孙元小贼?”多铎将虎枪扔给侍卫,从腰上抽出单筒千里望看过去。
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那张脸平淡无奇,如果丢在人群里属于立即就会被人忽视的那种,一个词可以概括“貌不惊人”可他却有一具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巴图鲁勇士的强健身坯,他就是孙元。
他正挥舞着手臂大声呐喊着什么,反正不外是鼓舞士之类的话。
在孙元身后则跟着两个侍卫,这两个侍卫也同时高大威猛。其中一人手中提着一把斩马刀,浑身上下都流露出剽悍之色,显然是一等一个勇士。另外一人则让多铎一愣,因为此人是建州人。他身上虽然穿着宁乡军特有的胸甲,可手中的虎枪,鞍上挂的斧子还有大腿一侧的大弓,分明就是巴牙喇军的制式武器。而且,他没有戴头盔,脑后结了一根金钱鼠尾发辫。
“怎么会有建州人,我大清什么时候出清奸了?”多铎一愣。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建州武士大约是感受到多铎的目光,霍一声转过头来,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笑。
然后做了一个割喉的肢势,接着朝多铎勾了勾手指,嘴唇动了动,接着咧嘴无声地笑了起来。
这个手势中的含义多铎瞬间就明白过来:你是我的,等着吧,多铎,你的脑袋是我的!
这个手势在辽东,乃是男人去逛窑子时招呼婊子的手势,极其下流,那是将我当成窑姐儿呀!
多铎一刹间气得额头有血管突突跳动,背心出了一层热汗。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几万宁乡军士兵同时发出一声大吼:“颖川侯,颖川侯,颖川侯!”
那声音是如此的响亮,如此的激动,从千里望中,多铎可以轻易地看到先前那些面无表情的宁乡军士兵面上全是激动之色,眼睛里有点点光芒闪烁。
“颖川侯,颖川侯,颖川侯!”
全世界都是他们的呐喊。
决战之前的黎明整个地被这冲天而起的血气击碎了。突然,孙元猛地伸起右手在空中一停。几万张嘴巴同时闭上,那是一种惊心动魄的寂静。显示出宁乡军那铁一般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