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课程结束的时候,金锋把周锦留了下来。
“先生,有事吗?”
周锦恭敬问道。
别的姑娘基本都是因为受不了和土匪战斗,无奈之下才选择参加军医队,只有她是完全自愿参加的。
在周锦心里,这一切都是金锋带来的。
这让周锦对金锋充满了钦佩和感激。
“周锦,这几天还习惯吗?”金锋边走边问。
“挺好的,吃得住的都比在家里好多了。”周锦赶紧跟上金锋。
“那就好。”
金锋停下脚步问道:“我想单独教你一些东西,可能需要你搬到我家前院去住,你愿意吗?”
刘铁已经把白酒买回来了,放在柜子上的馒头也长满了绿毛,可以提纯酒精和尝试制作青霉素了,金锋准备把方法教给周锦。
爱好是最好的老师,通过这几天的观察,金锋基本可以确认,周锦是真的喜欢军医这个工作,金锋自己的心思完全不在医学上,还不如教给周锦,让她去研究。
“单独教我一些东西?”
周锦眼睛猛的一亮,然后连连点头:“我愿意,我愿意!”
“那行,回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今天或者明天就可以搬过去了。”
“是!”
周锦高兴的跑回去收拾东西去了。
金锋回到家,润娘已经把饭菜摆到了桌上。
关晓柔、唐冬冬、小娥以及跑来蹭饭的庆慕岚都围坐到桌前,聊着天等金锋回来。
虽然金锋多次强调不用等自己回来再开饭,但是关晓柔依旧坚持。
慢慢的,金锋也就习惯了。
“你干什么呢回来这么晚,菜都快凉了。”
庆慕岚不满的催促金锋快点就座。
“你一个蹭饭的毛病还不少,嫌凉就别来。”
金锋才不惯着这个大小姐,故意慢条斯理的用肥皂洗了手,这才上桌拿起筷子。
他这边一动,庆慕岚和小娥马上开始了争夺鸡腿的大战。
小娥毕竟年小力弱,最终没有抢过从小练武的庆慕岚,鸡腿到了庆慕岚碗里。
“慕岚姐姐,我是小孩儿,你是大人,你不能跟我抢。”小娥气愤说道。
“我是客人,而且今天训练累了一天,你就应该懂事点,主动把鸡腿让给我。”
庆慕岚故意逗着小娥。
作为前任西川牧的女儿和现任西川牧的妹妹,庆慕岚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之所以喜欢来金锋家里蹭饭,除了大锅饭难吃之外,就是喜欢金锋家吃饭的气氛。
越是大户人家规矩就越多,庆慕岚从小就被教育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时候一家人每人一张小矮桌,各吃各的,谁也不能发出声响,否则就要被教导规矩的老嬷嬷责罚。
而金锋家里从来没有这些规矩,一家人包括干活的润娘,围在一张桌子上热热闹闹,想说什么说什么。
在庆慕岚看来,这才有吃饭的氛围。
故意逗弄小娥也是她每次都必做的事情。
“你训练一天累,我跑了一天也累呢。”
小娥一看庆慕岚不把鸡腿还给自己,便委屈巴巴的向金锋撒娇,表达自己的抗议:“姐夫,你管管慕岚姐姐,她总是欺负我!”
“你就是闲的。”
金锋没好气的看了庆慕岚一样,然后又从陶盆里找到一只鸡腿送到小娥碗里。
庆慕岚也不生气,对着小娥吐了下舌头,还示威似的夹起鸡腿狠狠咬了一口。
把小娥气得差点把饭碗扣她头上。
“晓柔,等下你和润娘去把冬冬旁边的耳房收拾一下。”
金锋一看两人要闹起来,赶紧岔开话题。
“收拾耳房干什么?”关晓柔好奇问道:“要来客人吗?”
他们现在已经搬到了四合院,金锋两口子和小娥住在最里面的内院,唐冬冬和润娘住在中间的院子,还有几个房间空着,算是客房。
“不是客人,是周锦。”金锋喝了口米粥,然后说道:“我跟她说让她搬到咱们家来住……”
“什么?!”
除了还不懂事的小娥,剩下的几个女人全都瞪大眼睛看着金锋。
“周锦?”关晓柔想了一阵:“就是你回来说的那个不怕土匪尸体的姑娘吗?”
“对,就是她。”金锋点头。
关晓柔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刚准备说话,庆慕岚却砰的一下把碗放到了桌子上。
“姓金的,你什么意思?”
庆慕岚是真急了,先生也不喊了,直接拍着桌子说道:“你想要女人,冬冬,润娘哪个不行,你招惹我的女兵干什么?”
唐冬冬和润娘两人的脸都腾一下变得通红。
润娘羞得头都抬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