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出一副大人物的派头,周明岳手背在身后,一摇一摆的走了过去,坐在饭桌前,开始教育束手站在一旁的泰瑞斯:“小孩子吃点鸡怎么了?你这样不行啊。”
“来来来,都坐过来,一起吃。”
周明岳吩咐一声,手已经抓住了一只鸡腿,张口就啃了起来。
没说他没有吃相,像刀叉之类的餐具只有贵族家庭以及富商才可能拥有,像泰瑞斯这样的家庭,煮饭,炖汤都是一个传了几代的大陶罐,其它餐具就别指望了。
见周明岳吃了起来,奈斯第一个就安稳不住了,笑嘻嘻的拉着小泰瑞斯就坐了过去,抓起一块鸡肉给小泰瑞斯,自己则捡了个鸡翅吃了起来。
倒是泰瑞斯犹豫了一会,眼见众人吃得太香,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坐到了木桌前。
“这就对了嘛,吃饭计较个啥,你原来请我吃,现在我有钱了,请你吃,再计较身份,就没意思了。”
周明岳一边吃鸡,嘴里还能够神奇的发出声音,倒是让嘴里塞满肌肉的小泰瑞斯感觉佩服无比,加上鸡肉的鲜美,周明岳在他眼里变得无比高大,甚至于都闪耀出七彩光环了。
次日中午,周明岳第一时间便将战争工坊收起,之后将其安置在树林里。
没法,他的安全感始终不够,也不可能将铁堡村拆掉拿来生产农兵,因而想要暴兵的话,就只能将战争工坊放在树林里了。
还好,铁堡村与树林只有两三公里距离,在这个范围内,周明岳是能够操纵战争工坊的。
每生产一队农兵出来,他都会将其调到铁堡村附近驻扎。
唯一让他比较头痛的就是,每天生产5队农兵之后,他就会陷入昏睡之中,什么都干不了。
相对于周明岳幸福的苦恼,特莫斯骑士正陷入到真实的苦恼之中。
作为一名隶属于汉克斯子爵的骑士,子爵大人赐予给他封邑,一座庄园,两座村庄,但他也要在子爵大人需要时出兵参战。
在三天前,汉克斯子爵大人的传令兵来到了他的庄园,带来了子爵大人的命令,要求特莫斯骑士领出兵,一个月后在汉克斯城堡集合,汉克斯子爵大人将会带着他们前往子爵领边缘清理蛮族。
按照惯例,特莫斯骑士除了自己必须携带马匹,盔甲,武器参战之外,还需要出常备士兵30人,农兵100人!同样都是需要特莫斯骑士准备武器。
常备士兵,特莫斯骑士手下有20多人,不过武器皮甲是齐备的,再挑选几个精壮小伙子略微训练一下,凑足30名常备士兵倒不算什么难事。
难就难在100名农兵!
农兵说白了就是种田的农夫临时征调,发给简陋的武器送上战场,与经常训练的常备专业士兵相比,那就是标准的炮灰。
由于连年征战对青壮的消耗,特莫斯骑士领的人口数量已经下降到不足九百人,而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的青壮也就只有两百多点。
在这个时候快要收割粮食的时候将青壮抽走,对于农业生产的打击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人手不够,没法及时收割粮食,随随便便一场大雨落下来,就能够毁掉大半年的辛苦努力。
但不出兵是不可能的!
相对于男爵以上的真正贵族,骑士原本就只是准贵族的一员。
男爵,子爵,伯爵等等贵族的领地叫封地,是直接来自于国王的封赏,贵族是国王的封臣,他们之间的地位有高低之分,但没有管理上的直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