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当然了,您的团队肯定是给我们吭城市的市民创造了价值的啦。不然,您还怎么赚钱呢。要经营好一个店铺,可是很不容易的啊。尤其还要管理这么多人的团队,铜绿兄肯定是这些人的老大啦。”普罗米说。
铜绿先生点了点头,说到:“老大就是一个空架子。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还不都要靠我来照顾。每天一睁眼,就是许多的事情要做。难得有时间休息一下,更难得的是,还有人能过来陪我喝酒。”说着,他又和普罗米举杯。
喝过一杯,他又问普罗米:“橙兄,在你看来,杀鸡吃鸡肉这样的事情,不算是过分吧?我看我的顾客里,没有不喜欢吃鸡肉的,也没有喜欢吃餐包的,哪怕是高级餐包。”
“啊……餐包当然是没那么好吃啦。”
普罗米不知道怎么回答,想了想,又说到:“如果是动物园里面,人家养的保护动物,专门是用来给大家观赏的,当然是不应该杀的啦。但如果你是自己养的,我觉得应该也可以吧。其实……我也觉得鸡肉是还挺好吃的。”普罗米说。
“那待会儿走的时候,我让人给你打包拿一些咯?都是做好的,不会坏的。”铜绿先生很大方的说。普罗米赶紧摆手拒绝了,说自己在酒店住,不会开伙的。
“那也是,酒店里面人多眼杂,被人看到了也不好。橙兄想吃肉的时候,就过来找我好啦。我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铜绿先生说。
普罗米笑着点了点头,又说:“我想起了一句诗,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可见,在古代,我们也是可以吃鸡肉的。当然了,那个时候的白酒,估计也就是我们现在的黄酒了。”
铜绿先生笑着不住地点了点头,好像听普罗米这么引经据典,他很高兴。
于是他又说:“我更喜欢最后两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想我铜绿温桧,不过也是吭城市的一个穷小子,能有今天这样的光景,一步步走来,也不容易啊。”
说到这里,铜绿先生自己也是开怀大笑,又跟普罗米举杯畅饮。
两个人不知不觉,也喝了不少的酒了,就连普罗米这样酒量比较好的人也有些迷糊了,说话都说的不利索了。
铜绿先生挽留他晚上就住下来,可以继续喝酒聊天。普罗米说自己还是习惯回原来的地方睡觉,改天再来拜访。
铜绿先生倒也很爽快,没有强留。临别之际,还说了一句古诗:“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说完之后,他也是被人扶着回去了。看得出来,也喝的很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