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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任你千般诡计,我只一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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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早上,王唤与丁香为了去不去参加罗森约定的决定而有些犯难。要是去了,很可能遇到危险,尤其是那里还是什么进宝老祖的地盘,根据石起的形容,那个树妖可要比前些天他们遇到的金雕要厉害多了,说不定自己到了那里就回不来了。可要是不去吧,自己现在也算是这个镇子里的名人了,在南来北往的客商中也有一号,大小也是个人物,要是在对方的挑衅下退缩了,那名声就算是完了。

王唤可是知道,在古代,一个人的名声是非常重要的,无异于一个人的第二生命,甚至有些人把自己的名声看的比生命都重要,这一点是现代人无法与古代人相比的。

王唤以前在网上看小说,就经常看到有些穿越古代的小说走废柴流的路线,主角一穿越,就发现自己成为了某某家族强抢民女的恶少,京城里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甚至还看见有成为犯人的,犯得还是偷盗罪,王唤就不明白了,主角有了这么大的成长污点,还怎么功成名就,万人瞩目,参加科考,进入朝堂啊,这可不是你吟两句歪诗,对几个对子,再抄几本小说就成了的,这可是一辈子的污点,会一辈子被别人攻击的。

所以,王唤可是很珍惜自己的名声的,并不想给别人留下一个未战先怯的名声。好在王唤熟读史书,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任你千般诡计,我只一路去。

王唤决定,也不等到中午了,一早就直接去罗府,二话不说,先把罗森给灭了,这样一来,既不用冒着危险去进宝老祖的地盘参加决斗了,还避免了自己避战的评价。而且这样做还有个好处,就是即使罗府真的找到了高手来对付自己,在镇子里逃跑也要容易的多。

王唤决定一下,就开始做准备,先把计划跟丁香王书文说了,然后开始检查装备,首先拿出那把特制的大砍刀,给刀柄里充满液化气,好保证在需要的时候,大砍刀上的火焰可以一打就着,风吹不灭。

然后再拿出一包炸药,并给炸药安装上定时装置,要是再去罗府没有找到罗森,就在他的房间里布置下定时炸药,等自己走后,罗森回家也会被炸药炸死。

最后检查了防护衣,头盔、礼花弹发射架,和还剩下的炸雷子。带着丁香、王书文、石起和小石头下山了。

今天石起穿上了王唤送他的一身新衣服,黑色的西装西裤白衬衫,增量的皮鞋,还带上了一副墨镜。石起穿着这一身,虽然感觉很怪异,不过也有些兴奋和激动,自感自己昨天晚上的投效的效果不错,再看自己的儿子小石头也穿上了一双新鞋,那些摸样更怪,不过看那鞋的形状和质地都不同凡响,就知道肯定很贵重,听说叫什么运动鞋,儿子穿上了高兴的连路都不会走了,一路上蹦蹦跳跳的,每次迈步都把脚抬的高高的,生怕别人看不见那双新鞋。

石起的父亲石老头看见儿子和孙子的新鞋、新衣服,乐的眼睛的要看不见了,自觉地自己是祖坟冒青烟了,老天有眼让自己遇到了一个这么好的主子,暗下决心一定要忠心为主。

却说几人下来山,一出了山岭的隧道,丁香就咦的一声,王唤问道:“怎么了?”

“好强大的妖气啊!”

“妖气?哪?我怎么感觉不到?”

“你没有感觉吗?就在那边。”丁香向着镇子的那一边一指。

“我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妖气,我就是觉得,外面的灵气没有咱们山上的灵气充沛,文文,你感觉到什么了吗?”

王书文这次与王唤丁香一起出来,是因为王唤怕遇到危险的时候跑不掉,打算在危险的时候直接有宝贝葫芦逃到现代世界去,所以要把王书文带在身边,关键的时候可以三人一起走。

王书文听见王唤问她,摇头道:“我也没有感觉到什么,也想丁婶的感觉敏锐吧,她可能对妖气特别敏感。”

“有可能。好了,咱们走吧。”

几人打起精神,迈大步走向镇子,王唤为了烘托气氛,还拿出一个音箱,让石起扛着,一路放着激昂的音乐,几个人来到了镇子。

罗森要约王唤在今日午时决斗的事情早就传遍了整个小镇,一大早镇子里的人们就议论纷纷,然后就看见王唤带领几个人雄赳赳气昂昂的,伴随着激昂的音乐走进小镇,一时人人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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