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赌约之后,肖阳和安娜一直待在她的公寓里,一边翻来覆去地探讨她的“衣着品味”,一边通过电视了解事态的进展。
每晚6点至9点的黄金时段,例来是各家电视台、电台的收视率高峰,也是针对杰克逊一案的各个阵营吵得最热闹的时候,正当各路刑事罪案和医疗专家们为了阿米妥钠的药效和应用范围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另一则此前不引人注目的类似案例也被神通广大的记者们挖了出来。
差不多就在杰克逊被起诉的同一时间,在加州的拿帕郡也发生了一起情节相近的娈童指控,一个现年20岁的女孩指控她的父亲曾于其年幼时多次侵犯过她,而其父为自己辩护的主要依据,就在于她的证词同样是在服用过阿米妥钠的情况下给出来的。
这起看似和杰克逊本人毫不相干的旧闻,成了压弯伊万-钱德勒阵营的最后一根稻草。
由于采用的是典型的海洋法律体系,“判例法”在美国司法界的引用相当广泛,其意义和影响力可谓举足轻重,概括来说,就是在缺乏相关法律条文的情况下,援引相关的案例判决就会成为决定某些案件庭审结果的关键性因素。
在拿帕郡地方法院审理的该起刑事起诉案中,辩方请来的几位专家证人一致认为阿米妥钠可以影响使用者的思维和意识感知能力,导致其很容易被人诱导着说出完全不符合其真实意愿的言辞,经过慎重考虑之后,负责主审该案的法官判决该论据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陪审团采纳,在此基础上,陪审团给出了“原告证词不可信”的合议意见,被告被当庭宣布无罪释放。
假如杰克逊一案真的走到正式庭审那一步,那么可想而知的是,辩方律师绝对会援引该案例来作为杰克逊无罪的有利证据,那么相对于伊万-钱德勒来说,形势可就大大地不妙了,保守地估计,最后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都是好的,如果被杰克逊一方反咬一口,告他诽谤、敲诈、虐童的话,等待着他的很可能是倾家荡产外加牢狱之灾!
在媒体和公众一轮又一轮的集体声讨下,一直避不接受采访、只通过律师向外界传话的伊万-钱德勒终于被迫站了出来,在以牙科麻醉专家自居的马克-托宾尔及其律师罗斯曼的陪同下,他向记者展示了其牙医办公室去年7月份的就诊纪录,承认他的确给自己的儿子用过阿米妥钠,同时一脸无辜地辩解说,他这样做只是为了替孩子拔牙而采取的合法而必要的麻醉手段。
在肖阳看来,这个解释简直就是在污辱公众的智商!
抛开这位一心想要成为一名剧作家,并立志在好莱坞影视圈为自己谋得一席之地的前牙医的行医资格不谈,单论他选择的给孩子拔牙的时机,早不拔、晚不拔,偏偏杰克逊前脚拒绝了他的勒索,他后脚就给孩子用了药,并借此从其口中取得了控告杰克逊的必要证词,也许只有傻子才看不出来,所谓的拔牙和行医纪录云云,根本就是为了应付当前这种不利状况而打的埋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