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站着没用,我们决定走过去,不就几公里嘛,爬我们也能爬过去。
我们像丧尸游街一般,晃悠在车水马龙的人群间,饥饿感令今天的地心引力倍增,脚底很沉,我举步维艰,走起路来跟老牛犁地一般。看见街边的乞丐碗里零星撒落了些小钱,我不走了,乞丐都比我们日子好,我也要拿个破碗去要饭。舍长踹了我一脚,说“快给老子走”,我说我不走,要不你踹着我走,他当然不肯这么干,他自己也快走不动了,哪还有力气一直踹我。
宿舍里的另一名室友凯子,全名王凯,他从兜里掏出烟,给我发了一根,让我提提神。好家伙,都没钱吃饭了,这家伙柜子里到还有几条芙蓉王,只可惜烟不能顶饱,不知道这家伙当初买这么多干嘛使,真是造孽!他给我我就抽,有烟抽总比没烟抽强,其他几个抽烟的也各自给他要了一根。算了,不走了,铁了心不走了,先蹲下来抽完烟再说。
在我们抽烟的间隙,听见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远远望去,有家饭店正在举办一场婚宴,舍长灵光再次一闪,两眼放光,告我们不用去超市了,他带我们吃顿大餐!
我们看着他看着的方向,各自心领神会,瞬间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想都没想,纷纷扔掉手里没抽完的烟,站起身,“啊走走走走走!”
人的内在潜能总让人捉摸不透,萎靡不振了一整天,当我们各各心照不宣地决定去别人的婚宴上蹭饭时,身体内顿时犹如神助,容光焕发,脚底都像抹了一层橄榄油,很快溜到了那家饭店门前。这是我第一次去别人的婚宴上蹭饭,要撂在往常我绝不会干出这种厚颜无耻的勾当,不过男儿能屈能伸,此一时彼一时,管它彼时咋样,此时先填饱肚子才是王道。
酒店门前堆满了迎亲的车队,店里店外布置的隆重喜庆,看这排场也不差多出我们几号人,新婚夫妇的亲朋好友人来人往,我们也就顺道混进酒店,找了个敞亮的地方心安理得地坐了下来。
全酒店没一个认识的人,我本来还心有余悸,舍长说不用慌,男方会以为我们是女方家的人,女方会以为我们是男方家的人,如此一来,也没人会知道我们究竟是何许人也,他们正忙活着呢,谁还有心思怀疑你的身份。再者说,他们请的亲朋好友不可能全到,已经订好的酒席不吃那不就浪费了嘛,我们帮忙义务消化消化,也是为合理利用国家资源做贡献,顺便帮主家烘托一下婚宴的气氛。听他这么一说,感觉我们不吃这顿饭都对不起国家!
在正餐没上之前,我们已经把桌上的甜点饮料扫了个干净,桌上其他宾客脸上略带不满,但也没说什么,我们到也没精力腾出心思顾忌他们的感受,已经被饿死鬼附体快两天了,一心只想把“饥饿”从我体内驱逐出去。我一口气往胃里塞了两根香蕉、一个橘子、一块甜点,舒服多了,有饭吃真好,比指甲盖强!
正餐要等新婚夫妇结婚典礼结束后才开始,这会估计新郎去接亲,我们就在盼星星、盼月亮、盼着吃饭的漫长过程中碎碎念,“新郎怎么还不来……新浪怎么还不来……新郎怎么还不来……”,总算把新郎给念了回来。只见新郎长得浓眉大眼、英俊潇洒、高挑俊秀、衣冠楚楚、荣光换发、一表人才……千言万语也磨灭不了我吃人家嘴短的心结!他大步走到一个男人身边,把手里的玫瑰花递了过去!呃――看错了,原来他是伴郎,接花的那位才是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