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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虽是平安无事,但我家的住房被收购,后面又被叫到警察局问了些情况,即使没有牵扯到我,但无家可归却是事实。
出了警察局,我唉声叹气的对着身后紧跟着我担心出什么意外的三人,挤出一抹难看的笑容说道:“不如……我辍学吧。”
放弃读书纵然可惜,但眼下的情况似乎别无他法。
“我拒绝。”
“我拒绝。”
“拒绝。”
三人异口同声,难得一致的发表意见,甚至王俊凯还用眼神威胁,让我刚冒出‘辍学’的这个念头瞬间被踢飞到九霄云外。
行吧,没有了父母的经济来源,我可以想方设法的边工边读。
“可我住哪?”我又抛出一枚头疼的问题。
“住大哥家。”
“住小凯家。”
“住我家。”
三人再次不约而同,也不知是事先约好的还是心有灵犀过了头。
尽管王俊凯和千玺再三邀请我可暂住他们家,就连王源也难得开口,但考虑到他们艺人的名声,所以我三思后虑之后婉拒了。
思来想去一番,无处可去的我决定在校住宿。赵花花知道后也没有说什么,就当是默认了,毕竟在眼前的情况下来看,住宿这是最好的选择。
我家出的事情班主任也略有耳闻,旷了一整天的课回到学校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说了句下不为例。
办好手续,我搬到女生宿舍601,不过因为新闻有播,在校园里,‘贪官的女儿’这个称号开始凭空而降的强压在我身上,让我短短一天时间就出了名,受尽‘正义之士’的白眼。
这不,我才刚搬进宿舍两天,两位宿友就明里暗里的对我表示不太欢迎。
“诶,二班的安又晴是吧?你能不能换个宿舍?”
“不是我们不欢迎你啦,是现在外面都在传……哎呀,你懂的。”
一位说话的中发女孩,长得一般般,属于扔进人群中找不出来那种,叫什么……钟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