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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第244章 隔岸观火好种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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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2757年(西元1916年)1月18日,蒙古省克鲁伦市温都尔汗县。

新中国成立后,外蒙古和唐努乌梁海地区被划为蒙古省(内蒙古被划为绥远省)。要说地盘,蒙古省的辖区面积是180万平方公里,是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省166万平方公里,位于第二)。但相比辽阔的面积,人口数量就很悲剧了,截止去年年底,还不到240万人。

而这240万人里面有160万人都是来自内地的汉族和其他民族的移民,而作为蒙古本地土著的喀尔喀族、巴雅特族及布里亚特族等民族只有不到80万。嗯,顺便说一句,本位面的蒙古人被按照他们的传统习惯划,划分成了三十几个不同的民族,新疆、西藏那边的以及新领土的土著也是同样的方式处理,完全按照他们的传统习惯划分民族,比如新疆那边就分成了五十几个不同的民族。

文总的科社党是最最尊重民族传统习惯的,绝对绝对不会像大图朝那样把不同的民族强行混到一起,当然更不会脑抽的“发明”一些民族出来,嗯,就是这样。所以本位面中国的民族数量多达400多个,不要笑,真的有这么多。因为太多了,所以除了专门搞这行的学者,没有人记得清楚到底有哪些民族。

蒙古省本地的人口原本也不是那么少,在明末时这块地盘就起码有200万人,但是到了1910年新中国成立时,统计出的人口只有68万了,而且大半还是女人。为啥呢?这就得归功于俺大清对蒙古的“减丁政策”,俺大清所谓的“满蒙一体”就是忽悠人的,真信了才是傻比。他们对于蒙古人是非常警惕的,一面靠联姻拉拢上层,一面靠喇叭教玩“减丁政策”,按照他们的规定蒙古这边的每户人家只能有一个男丁继承家业,剩下的都去出家。被这么一搞,蒙古这块的人口不出现负增长才怪了。

还是新中国成立后,彻底清洗了所有的蒙古上层和喇叭教,才废除了这个坑人的规矩。到了今年才算增长到了74万。

一片领土要稳固,足够的人口是先决条件,尤其是足够的主体民族人口。180万平方公里的地盘要是没有足够的人口,是绝对无法稳固的。所以在建国后,科社党政府就大力推动了《三北移民法案》(东北、西北、漠北)和《宅地法》。在后来取得吕宋省等新领土后,又先后颁布了《南方移民法案》(越南、吕宋、老挝、缅北、藏南、克什米尔等地)和《东方移民法案》(朝鲜、琉球、库页岛、太平洋等地)等法案。

按照移民法案的规定,凡是中国公民,无论性别和年龄,只要愿意移民到蒙古省从事第一产业(农牧林业)生产的,就可以视地区分配到10-50亩土地。原则上是条件越艰苦,位置越靠北的地区分配的土地越多,另外也和从事职业挂钩,从事林业主要以山地为主,所以分到的土地最多,牧业次之,农业最少。当然,这个比例有个修正系数,比如某些地形比较复杂的地区,一户人家可以三种行业都搞,三种土地都可以有,按照修正系数调整就是。

这个政策吸引了很多缺地少地的公民往三北地区移民,要知道,中国内地一向都是人多地少,虽然现在中国工业化的速度很快,吸收了大量劳动力,但农业人口仍然占了大多数。大多数地区的土地都非常紧张,人均只有二到三亩土地,尽管土地国有可以保证“耕者有其田”,但人均耕地的数量是上不去的。

而中国人自古就对土地有着执着的渴求,而人均二到三亩土地的政策在开始很受欢迎,因为穷嘛,也没有买地的愿望,等到大伙的兜里有钱了,很多农民就想到增加自己名下的土地,每人二到三亩土地显然是不能满足这种要求的。另外随着农业技术的发展,和牲畜、农机的逐渐普及,每户的土地只需一两个劳动力就能照顾得过来,毕竟最多也就十几亩。

这个时候“移民法案”就满足了人们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移民三北地区和新领土。在这些地方每人都至少可以申请到五亩土地,在最多的库页岛、新几内亚地区甚至能申请到100亩。这些土地是按人头分的,如果一户五口人的家庭移民到条件艰苦的地区,就能分到至少500亩土地!按照修正系数,最多的甚至能超过1000亩!没错,一家五口人最多能拥有超过千亩的土地,虽然不可能是良田,但哪怕是山地用来搞林业和养殖业,也足够了啊。

当然,这些土地并不是说你申请到了就完事了,按照法案,这些土地必须经过连续五年以上的有效作业,才能完全算是自己的,否则国家会收回。另外,如果获得在以后的时间里,这些土地如果无故连续抛荒两年以上,国家也会收回。

另外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是国家的,私人拥有的使用权,但这个使用权可以世袭,传给下一代。使用权也不能私自买卖,只能交回给国家。但即便是这样,也足以让人心动了。最关键的是,这些地方有着三年免税、五年半税的优惠政策啊,另外还有移民专项扶助贷款、农业技术支持等等,都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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