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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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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和苟莫离一起骑着马回主寨,在路上,苟莫离开口道:

“北先生,您知道我和您最大区别在哪儿么?”

“在哪儿?”瞎子回应道。

“那就是您所求所学所知所悉的,是人的一种共通性,而我,则喜欢看单一一群人的具体特征,如果,北先生您将野人也看作人的话。”

“你的意思是,我比较形而上学?”

“这词儿,我没听得懂,但大概能猜出是个什么意思,其实,也差不离了,就是烛火,它再明亮再炽热,也得需要黑漆漆的烛台去承载去依附。

您就是将这烛台镀了金银,它的光泽,也不可能比得过烛焰,但要真缺了它,缺了它这些配件,那也不成啊。

您是在大方向考虑共通性,我呢,就是小角落里,修修补补。”

“呵呵,我记得,主上应该与你说过,他不喜欢你这种太过谦虚的习惯,你总是话里话外姿态里姿态外,将自己当作傻子蠢货,你说,我们不信吧,你又老是这般蹦跳着表现出这个样子,我们要是信吧,那岂不是我们自己就成蠢货了?”

“是,我知道了,那我以后尽量做好好好说话,只是……没法子,一些习惯养成得太久了,一时半会儿想改回来,很难。”

“慢慢来吧,不急。”

“但我倒是好奇,北先生你们觉得我应该改到什么程度,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我觉得,北先生您和风先生,包括梁将军,你们和伯爷之间的关系,很奇妙,我可能,永远都达不到。”

“我们和主上的关系,你不用奢望了。”

这玩意儿,想模仿也模仿不来,与生俱来的。

就是魔王们,自己也没办法去改变。

甭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这样。

“那我该尽量表现出什么样子?哦不,按照北先生您对雪海关军民讲座时说的那些话,应该,我应该向哪个方向去进步?”

“进步?”

“对,我应该进步到哪个程度?”

“进步到,以后如果我们和主上打算去开客栈时,觉得,可以留着你在客栈里当个店小二,那就可以了。”

“有趣。”苟莫离砸了咂嘴,继续道;“很有趣,伯爷和您们,都是很有趣的一群人。”

“我们的目标,就是把这日子,过得更有趣一些。”

“我一定去用心体会这句话,其实,我也一直有些迷茫,因为大业崩溃之后,我应该早就抹脖子了断的。

但我一直没死,我还在想着法儿地等机会找机会追求机会。

或许,我以后的路,可以向北先生和伯爷你们这样,去向那俩字靠拢。”

“慢慢来,不急。”

“是,不过,还有一点,我瞧出来了,但一直不知道,是否该说。”苟莫离道。

“说吧。”

“主上和您们,是燕人,但我一直觉得,您们其实不像是燕人。”

“你苟莫离,又哪里像那些浑浑噩噩蠢物般的野人了?”

“不,北先生,我的意思是,无论是伯爷和您,在对待燕人的态度上,分明有所………”

“有所什么?”

“有所疏忽,这种疏忽,依旧是烛台和烛焰的关系。一如我了解野人那般,其实和我一样,了解燕人的人,也有。”

“你的意思是,燕皇陛下?”

“是,正是他,他是一位雄主。”

“这是自然。”

“可能,很多人都以为他在此时发动伐楚之战,是一种穷兵黩武,但他自己应该可以清楚地感知到燕人所能忍耐的那一条线。

他觉得没问题,所以他就这般干了,他知道燕国和燕人,到底能压榨出多少力量,一代人不够,那就两代人,甚至三代人之力于一日。”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只是想问问北先生,这场伐楚大战之后的事,您有考虑了么?”

听到这个问题,

瞎子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搁在以往,魔王里真正对造反这种事很是热切的,真的只有他瞎子北一个人,现在看来,得再多一个了。

因为对于野人王而言,主上的地位越高,他作为主上脚下的一条狗,其地位,以及其所代表的雪原,地位,也会水涨船高。

“走一步,看一步。”

瞎子给出了这个回答。

其实,很多人都在为未来做准备,公孙志如此,宫望如此,甚至,大一点,靖南王以及燕皇,都是如此。

虽然眼下依旧是伐楚为最当先,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对未来的事情做一些谋划和布局。

只是,很遗憾的是,雪海关如今虽然已经是晋东不可忽视的一个地方,一支力量,但它还是没有在棋盘上去提前落子的资格。

没这种资格,也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古往今来,有一类人,他不会去提前落子的,因为他所擅长的,是火中取栗。

雪海关,现在等待的,其实是一个契机,一个可以解开自己脖子上镣铐的机会。

这些话,瞎子知道主上心里也明白,但他却不能和主上去细说,因为现在绑在雪海关脖子上最大的一条镣铐,姓田。

苟莫离见瞎子陷入了沉思,也就不再说话了。

良久,

瞎子吐出一口气,

道:

“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先把当下的事做好再说,否则就是好高骛远,就是一切为空谈了。”

“先生说的是。”

“你的请求,主上应该会答应的,但成事,还是在你自己,光是纯粹的死人,太慢,也太贱。”

“是,我明白,死得多的同时,还得尽量死出价值。”

瞎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苟莫离也笑了,

这是来自两个老银币的会心一笑。

………

“这弓,感觉不错啊。”

帅帐内,

郑伯爷摸着那把白天被楚人刺客拿来射杀自己的弓赞叹道。

这辈子,郑伯爷就练两样兵器,一样是刀,一样就是箭。

且郑伯爷的箭术还不错,这一点,阿铭贡献极多。

这把紫色的弓,应该是用一种特殊材质制成的,弓弦也不晓得用的是哪头妖兽的筋,遗憾的是,上头倒是没什么符文。

但怎么说呢,

一来看着拉风,

二来看着拉风,

三还是看着拉风;

在质量也是绝佳的前提下,越好看自然就越是受人喜欢。

把玩了许久,郑伯爷才将这把弓推放在了一旁,其实,真正冲锋时,他也是会在自己背上背一把弓的,虽然伴随着自己身份地位的不断提升,自己张弓搭箭的机会越来越少了,但每每上战场,多带一件兵器总能给自己多带来一分安全感。

可惜了这弓的好颜色了,想个法子染个色吧,这太显眼。

在郑伯爷把玩着那张弓的时候,梁程汇报了今日的战损,郑伯爷也就听个数字,战损后的补足,一是让王帐那边给补,一是让老家雪海关那里进行输送。

大军后勤压力大,郑伯爷也不好意思完全对老田狮子大张口,人老田没让自己出粮出军械来支援大军已经很够意思了。

但,怎么说呢,国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该拿还得拿,反正在自己手上,至少能保证发挥出稳定的效果。

另外,伴随着各处攻城战的正式开打,燕晋之地奔赴而来的第二批民夫也已经过了望江,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人将被挑选成辅兵。

国战国战,说白了,拼的就是国力,国力,即可拆分成人力和物力。

“阿程,你说,明日正式攻城,照着今日的这种节奏,得打多久?”

梁程摇摇头,道:

“主上,这个问题,请恕属下无法回答,这种战事,我们能做到自己的最好,剩下的,就只能交给对面了。

他们可能一直坚韧着,也可能忽然之间崩溃。

论极端的话,可能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可能明日咱们的一架投石机直接将对方主将给砸死。”

“………”郑伯爷。

梁程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

郑伯爷抹了些风油精,涂抹在自己眉心轻轻地揉着,道:

“所以说,这种仗,打得其实没什么意思。”

若是野战的话,大可一切以我为主。

“主上,若是这种仗能打得有意思,那么燕国早就南下正式攻乾了。”

“也是,总之,先打着看吧,明日的安排如何?”

“箭塔、投石机,比今日之份额,再翻一番。今日属下只是让填了壕沟和护城渠,那面立在城门口的堵墙属下并未让人去推倒,也刻意吩咐了投石机不要去砸那里。”

郑伯爷点点头,道:“嗯,给他们留一个念想,否则城门就会被堵死了。”

“主上英明。”

“说话就说话,夹杂着马屁,效果并不好。”

郑伯爷也算是“久经战阵”了,头顶两大名师,“纸上谈兵”的本领,那自是不虚的。

“是,主上,正如今日楚人派出了重甲战兵出城袭击以及派出了刺客的情况来看,楚人的心态,其实还好。

这种心态,是建立在既往印象中燕军不善攻城上的。

今日,可能给他们比较大的压力了,但人嘛,心里,难免会存在些侥幸的。今日那堵墙,咱们不推,明日正式攻城时,攻城锤的效果,也能发挥到最好。

其实,如果不是楚人的壕沟以及护城渠布置和设计得太巧妙,今日就直接一举压上,效果应该是最好的。”

那堵墙,就是留给楚人的一个念想,让楚人不要从一开始就将城门完全堵死。

给他们一条可以出来的路,同时也是给自己一条可以进去的路。

“明日公孙志想要自己领亲卫冲城。”郑伯爷提醒道。

“听瞎子说,他现在处境挺艰难的,毕竟在燕人这里,他其实算是李豹那一支的背叛者。所以,他更渴望战功和出力。

不过,有他请缨,也挺便宜。”

“那明日,就是真正地一场死战了?”郑伯爷继续揉搓着眉心。

“是的,主上,明日如果没能收获奇效的话,那接下来,大概就是一段时间的攻守方鏖战了。”

“嗯。”

这时,

门口亲卫禀报道:

“伯爷,北先生和野先生求见。”

野先生自然就是苟莫离。

苟莫离在郑凡身边人这儿的称呼就是野先生,郑伯爷这里,除了梁程是在军中有挂职的,被下面人称呼为将军,其余人,则都被称呼为先生。

“让他们进来。”

很快,

瞎子和苟莫离走入帅帐之中。

进来后,瞎子直接往边侧一站,示意自己只是陪着来的。

苟莫离则是直接跪伏在郑伯爷面前,

呼喊道;

“伯爷,明日之战,必然极为关键,胜,则东山堡可一劳永逸,馁,则长久拉锯;

所以,

属下请伯爷再给属下一个机会,

明日属下请派我野人勇士第一批登城!”

这番话,证明对眼前战局有清晰认识的,不仅仅是梁程,还有苟莫离。

其实,苟莫离的战略眼光和战术能力,毋庸置疑,否则,雪海关外对司徒家连战连捷,也不可能出现。

郑伯爷放下了风油精的小瓶,拿出自己的铁盒,抽出两根烟,一根,丢给了站在远处的瞎子。

卷烟在空中飘浮,最后稳稳地落入瞎子嘴唇间。

郑伯爷“呵呵”一笑,自己也叼了烟,随即,桌案上燃烧着的蜡烛飘浮起来,凑到其面前,火苗分毫不差,帮忙点好了烟。

梁程在旁边装没看见,

要是樊力在这里,估计得说一句:

事儿逼。

吐出一口烟圈,

郑伯爷夹着烟,侧着身子,看着跪伏在下面的野人王,

缓缓道;

“冲城,要死很多人的。”

苟莫离抬起头,咧开嘴,笑了,

道:

“求伯爷,给属下一个死人的机会,总得有人第一轮上去,不求什么配合娴熟,也不求什么个人武力,

只求一个,

悍不畏死。”

郑伯爷的眼睛眯了眯,抖了抖烟灰,道:

“成。”

“多谢伯爷成全!”

………

帅輦,再度被牵引出寨,只不过,停留在了军寨外不远处。

一身金甲的郑伯爷站在上面,在其身后,左侧,站着的是阿铭,右侧则是剑圣。

帅輦下方,则是高毅亲自率领的一众亲卫。

帅輦边侧,有一根栏杆,栏杆上挂着“郑”字旗,同时,一把紫色的长弓也被绑在那儿。

自古以来的战争,除非那种强弱分明的碾压平推,否则,大多数时候,打的,都是士气。

尽可能地削减对方的士气,这是为将者的水平体现,但同时,如何保证和提升己方的士气,这是为将者的基础职责。

郑伯爷不喜欢穿这套金甲,

郑伯爷也不喜欢这把颜色过于鲜亮的长弓,

但为了安抚军心,

他必须在今日,大大咧咧地就站在这儿,让其麾下的士卒、辅兵以及民夫们,看见他。

果然,在第一批正军出寨从帅輦前过去时,士卒的精气神都为之一振。

随即的辅兵和民夫们,更是如此。

因为无论如何,他郑凡,都是这支大军的主心骨,吉祥物,听起来似乎有点“玩物”的意思,但那是另一个时空现代演变出来的,在当下这个时代里,一军主将,就是全军上下的魂。

公孙志率军来了,其下马后,领着一众亲卫,主动来到帅輦前,直接单膝跪下。

其身后数百亲卫,也一齐跪下。

“末将,参见伯爷,伯爷福康!”

站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左手把着刀,右手虚抬,道:

“公孙将军请起。”

“谢伯爷!”

公孙志站起身,其身后亲卫也都站起身,唯独一个靠着公孙志也是身着甲胄,但看起来也不过是十岁出头的少年没有起身,依旧跪着。

其实,郑伯爷先前就注意到他了,无他,这个身材在一众如狼似虎的亲卫堆里,实在是过于显眼。

公孙志指了指还跪在地上的少年,道:

“伯爷,这是犬子,公孙寁。”

“公孙寁,见过平野伯爷,平野伯爷福康。”

说完,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头。

这个意味,就不同了。

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同时,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

公孙寁,原名李寁。

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有六个,是镇北侯的义子,全都姓李,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

李富胜,原本姓郭的。

这种义子制度,在燕国影响极为深远和普遍,尤其是在军中。

但类似李富胜,他的孩子,是可以姓回郭的,因为军中的义子,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

但李豹不同,李豹是孤儿出身,他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姓,所以,他的姓,就是李。

而公孙志,原本就是其义子,改姓了李志,随后又招纳为婿,所以,公孙志的儿子,原名就是李寁。

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子分道扬镳,带着本部人马分出来,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想让自己儿子改回姓氏是大。

“伯爷,我是个粗人,自认为教不好孩子,我娃儿脑子可以的,我也怕留在我身边被我给耽搁了,所以,请伯爷受累,帮我调教。

公孙志在这里,给伯爷磕头了!”

说完,

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连磕三个头。

这其实,就是托孤的意思了。

自古以来,托孤,都是大事,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进行延续,你欠人家的,是天大的恩德,三个响头,理所应当。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所以感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很少。

这是因为郑伯爷上头,真正能入郑伯爷法眼的,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

任何地方,人少,他自然就清静。

但若是往下看,看着自己身下的盘根错节,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洞一样,密密麻麻,九转十八弯,别有洞天。

公孙志托孤,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

事实上,以公孙志的武力,再加上他身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否则,想战死在今日,也挺难的。

他托孤,其实也是给质子。

一如那些小国会主动地将国内的世子送入四大国国都一样,就是让他们为人质。

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我跟你混了,我儿子就留你身边了!

郑伯爷帮靖南王养儿子,自此之后,郑伯爷就被世人看成坐在靖南王这条船上的人,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

公孙志此举,也是一样。

托孤之谊,无论是他这个当爹的,还是其身边的这个少年公孙寁,都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外加公孙志本就分离出了李豹一脉,本就名声不好,若是再脱离平野伯一脉,无论是官场还是军队里,都很难再混下去了。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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