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物缓缓消失,像是影子一样钻入墙角。
原本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封闭,一下子消失了。
“这鬼不凶啊,”马褂男松了口气,浑身干巴巴的,不像是经历过激烈打斗,只有肩膀一处湿了老大一块。
斗笠男默默点头。
他毕竟是差点被选入阳司的人物,在关外见过的脏东西更多,眼前这些鬼魂,远不能算是凶物。
“来,喝口茶。”
马褂男将茶壶一丢。
斗笠男下意识接过。
二人相差不足半丈。
马褂男身子一个起落,上手花,白光迅速抹了两下,接住茶壶,退了回去。
一刀从腋下抹出,顺喉咙转到另一层腋下。
另一刀从肚皮戳入,在胃部一捅即收。
“这两把,北方叫单锋剑,南方叫八斩刀,”马褂男手持两口大一号的匕首,掌心一绕,下手花,收入袖中,又恢复人畜无害的模样。
“把底子全部透出来,在战场卖命可以,在武行不适用。”
“鹤拳不学狗宗身,纵鹤劲是有破绽的,接我的茶壶,肩根坏了架子。”
“为…什么。”
斗笠男一手捂喉,一手捂胃,战场的经验让他知道,这时动气动怒,只会死的更快。
剧痛冲的他头晕,
但是他不明白,
刚刚并肩作战,
转手就卖命,
他没见过这个。
“武行的饭,说好吃也好吃,说难吃也难吃,但你吃多了,我就肯定少了。”
“两军对垒,小卒当先,我不吃你,怎么争头游,你太嫩了。”
“混武行,得留一手。”
马褂男呵呵一笑,背着双手,笑如米勒,消失在人群中。
面狠不如面善,刀狠不如心狠。
老卒子是最惜命的,
斗笠男踉踉跄跄的往巷子口走,抄小道,他记得,庙市里有卖止血药的。
血水从指缝中渗出,淅淅沥沥,像小溪的流水声。
……
斗笠男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两只手在打摆子。
练拳是要花大功夫的,但坏人底子,也就一刹那的事儿。
就算自己还活着,也已经废了。
更可况,生机在一点一滴在消失。
“你醒了,唉,我请了药郎中,可惜人家说救不了,我求人老半天,才开了个方子,还不许说是他开的。”
医人医死人,是大夫最大的忌讳,这一点上,古今从无例外。
斗笠男一点点转过了头,见王汤圆正在煮药,药材味不错,很纯。
死之前能碰上个好人,至少能入土为安了。
大明兵制,正兵四十岁退伍,由小字辈顶替。
当时他的上官问他,是凭功劳升一级还是彻底退下去。
他说,他不想马革裹尸,他想老死。
他问他凭什么手艺吃饭。
‘一群花拳绣腿,总不比战场要凶险。’
‘武行混饭吃,不比战场容易。’
以前他不信,现在他信了。
大概人在死前,总会会想起过去的记忆,直到被一句话打断。
“那个……郎中说你熬不过一个时辰,我能不能请你帮个忙,你死后的皮肉油脂,借我熬汁做馅,反正你也没用了,对吧。”
斗笠男眼陡然睁的老大。
王汤圆就静静的站在他身边,不停拱手,笑容羞涩,似乎极不好意思。
......
斗笠男尸体彻底凉了之后,衣服被扯开,肚皮被划了开来。
王汤圆一边扒皮去骨,一边擦着血淋林的手,喜滋滋的道:“我家祖传三代的规矩,多做善事,助人为乐,阎王门口留善名。”
“王家汤圆,专用人尸,从不杀生。”
……
打从一开始,李达就不相信斗笠男的判断,恶神可以有,但城隍爷肯定不是,受了正朔封敕,就要守封神的规矩。
所以,不管他是想借杀鬼聚信仰、重铸法身,还是单纯的做善事,这鬼都不会是他召来的。
不是他不敢,而是他不能。
一旦他这么做,他就彻底灰飞烟灭,一点根子都不留了。
所以,这鬼是怎么召来的,李达最后也没弄清楚。
难道这汤圆不仅吸引人,而且吸引鬼?
鬼的口味跟人一样?
这事李达还真不知道,哪怕他得了正统道士的记忆。
现在事情还原,真相大白。
人肉味,嘎嘣脆。
人吃鸡鸭,鸡鸭不是他杀,却受他害。
人吃人肉,却不会因此杀人。
有买卖,无杀害。
这是真正的大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