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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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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内见了三面,排除掉故意而为,杰森觉得自己和桃乐丝是真的很有缘分了。

是的,杰森·托德和桃乐丝在第二天又相遇了。

唐人街的一个小巷子里,杰森·托德英雄救美了。不过他看着桃乐丝手里拿着的钢管,凶狠的眼神……这姑娘好像比自己想象的,要凶一点?

突然被人逼到了巷子里,桃乐丝不仅没有丝毫害怕,反而有点跃跃欲试。她没有动用自己的能力,从小巷的垃圾堆中抽出一根钢管就想要抡上去。

然而还没有等她出手,突然冒出来一个人,三下两除二,就把几个小混混给揍爬了。

桃乐丝当机立断的扔了手中的钢管,隐去眼中的“凶狠”,笑眯眯的看着杰森·托德。

“小哥哥,要一起去吃冰淇淋吗?我请客哦!”桃乐丝一脸无辜,脸上没有一次被吓到的样子。

钢管落在地上的声音还有回响,桃乐丝脸上的笑容依然是那么有感染力。看着她,就仿佛看到了清晨的阳光洒在身上,微暖,却不会刺痛人的眼睛。

杰森·托德越来越觉得桃乐丝奇怪了,本来要走的腿,愣生生的停了下来。

“老斯坦告诉过你,在哥谭最好不要一个人。”杰森和桃乐丝走在一起,将近20公分的身高差距,远远看去竟然意外的合拍。

“……我其实还挺厉害的。”桃乐丝抬头看了看杰森·托德,其实不用看她都清楚,十个人里面,十个人都不会相信这句话。

“真的,如果以后还有机会的话,你会看到的。”桃乐丝不会选择告诉一个刚认识的人,自己是变种人,这种小混混她根本不放在眼里。

纵使心里隐隐有些想法,但是至少现在看着桃乐丝,杰森·托德还是不相信的。

“也许会有机会。”如果站在他面前的不是桃乐丝,又或者说,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男性,杰森都会毫不犹豫的嘲讽上去。但是很可惜,现在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姑娘,还是一个看起来很甜的姑娘。所以即便是不相信,他还是依然没有说什么可能会伤害小姑娘心灵的话。

“不过我觉得你现在应该……”杰森·托德是真的很少跟桃乐丝这种从头到脚都写着我很软的姑娘说话的,或者说,他的生活圈里,几乎没有这种姑娘。

然而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桃乐丝给打断了。“我看到卖冰激凌的啦!小哥哥你吃什么?三色冰激凌吧?我觉得那个应该很好吃!”

桃乐丝完全不给杰森·托德说话的机会,说完就直接去买冰激凌了。

杰森·托德看着桃乐丝的背影,无奈的用手揉了揉太阳穴。他不是拒绝了吗?为什么不听他把话讲完?

桃乐丝的笑容太灿烂,当然离不了能力的加持,这导致哥谭的普通人,对她的好感度都很高。

具体表现在,她手中的两个三色冰激凌,比杰森自己去买的时候,要大的多。

“诺,给你!”桃乐丝笑眯眯的将大到快要掉的圆筒递给杰森。

“谢谢。”杰森不知道自己是抱着怎么样的心态接过了那个圆筒,他只是觉得,这种感觉似乎有些奇怪,却并不讨厌。

想要送桃乐丝回酒店的话,再也没有说出口,杰森和桃乐丝就并肩拿着甜筒走着。

杰森一米八加的个子,和甜筒搭配起来,居然没有任何违和感,桃乐丝就更不用说了。

天气虽然不是太热,但是对于桃乐丝来说,虽然没有运动的了,但是事后来个冰激凌,也是很美的。特别是,现在还有一个人陪着她。

是的,桃乐丝根本不是因为什么杰森救了她,才请他吃冰激凌的。之前就说了,她突然想要有个人陪她逛街,然而就是没有人——世界意识不算。

对于她来说,杰森这个小哥哥,大概就是撞上门来,陪她逛街的。

“小哥哥,我叫桃乐丝,来哥谭旅游的。你叫什么?”草莓味的酸甜加上冰凉在口腔里炸开,让桃乐丝忍不住一个哆嗦,然后又吃了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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