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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最后一口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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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意识就想夺回手帕,穆兰兰没跟她抢,岳月很容易就到了手,又赶紧整整齐齐铺开,挂在了衣架上。

这一切做完后,岳月才开口道。

“我现在信了,这肯定不是你的手帕。”

“到底怎么回事?”

岳月没先回答,反而朝着你方手帕凑近,鼻头微动,嗅了嗅。

“你没闻到这手帕上有一种味道吗?”

“什么味道?蓝月亮洗衣液?”穆兰兰眉间一挑。

阮夕则暗暗在想,少年身上的草木香这么难洗吗?

想着以后可以随时闻到少年身上的草木香,阮夕的耳根又红了。

岳月见穆兰兰完全不懂行情的模样,有种对牛弹琴的堵心感,翻了个白眼,指了指手帕的右下角。

“看到没!金钱的味道!”

阮夕被岳月身影挡着,小脑袋伸长了也没看着个手帕边,索性起了身,两步就错过岳月肩头,看向岳月的手指的方向。

穆兰兰这会已经眯着眼看完了。

“这串英文,我好像在哪见过?”

“当然了,不就是在……”

穆兰兰抬手一拦。

“别说,我马上就想到了!”

“汤…汤姆,猫和老鼠里的汤姆对不对,不过,它姓福特吗?”

“汤姆个…小饼干。”

岳月未出口的那句脏话,硬生生在穆兰兰凶狠的眼神中,转化成了“小仙女骂人模式”。

但岳月也实在受不了穆兰兰这么侮辱她心中的圣物,赶紧解释道。

“你不觉得跟我桌上的什么东西很像吗?”

“你桌上那么多东西,我哪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

“就那个,我专门弄了个金属托盘装着的黑管。”

“啊…上回你说的贵妇级口红,什么牌子来着?”

“!!!就这个,Tom Ford!口红界的高冷贵妇。”岳月激动地又指了下手帕上的品牌标识。

“就算如此,你那口红不也就几百吗?这手帕至于让你这么吃惊吗?”

“手帕跟口红能一个价吗?”

“这手帕,起码四位数,你造吗?造吗?”

话音一落,穆兰兰和阮夕齐齐变了个色。

甚至于,阮夕还咽了口唾沫。

“你自己看看,这可是真丝的。”岳月又接着科普。

阮夕:难怪用着那么滑溜。

先前她见莫朝随手就给她了,也不等着要,还以为是个便宜货,一听四位数的价格,直接给阮夕吓了一跳。

所以,莫朝就这么随手把一块四位数的手帕丢给她了?也不怕她不还?还是说一开始就没打算再要?

阮夕有些发晕了。

真是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可现在不是她发晕的时候,阮夕快速抓过小木凳上的手机。

小鹿眼眨的有些快,显然是着急了。

早知道是四位数,那她管什么丢不丢人,还,必须还,面,必须见。

四位数,都够她买几十个“哈根达斯”了。

也不知道支付宝有没有撤回的功能。

阮夕被吓得抓着手机的手,都有些发抖。

然而,当阮夕把着手机后,身形一下子就颓然了。

【莫朝:可以。】

真·挖坑小能手,阮夕是也。

岳月此时已经洋洋洒洒地给几人科普完Tom Ford的品牌历史了,口有些发干,这才想起说回正题。

“所以,这手帕是谁的?”

虽是问句,眼神却直直锁定在了费雪茗身上。

不怪她没想到阮夕,这一方手帕,很明显是男士的,还是有钱的男士。

而阮夕吧,相比于寝室其他两人,虽然容貌占了上风,但岳月一直没法把她当成个女人来看。

约莫…约莫是当成了个宝宝。

所以,宝宝怎么会自己去找野男人呢!

真·从“野男人”那里得了手帕的阮夕,有些颤巍巍地举了下手,面上是大受打击道。

“是我的。”

岳月&穆兰兰&费雪茗:惊!

岳月愣了一会,完全不可置信道。

“阮阮,这可是男士的?你有这癖好?”

“还是……”

真找“野男人”了?

后面那话,岳月没说,因为总觉得不太可能。

阮夕还算机智,扯出莫朝,就要扯出她丢人的两回经历,乖觉的她,赶紧转了个话锋,嘴角浮现一个无辜的笑容。

“我爸落下的。”

岳月脑海里浮现起开学时来送阮阮的阮爸爸,那一身背心和迷彩裤,宛如包工头的模样,同软萌的阮夕反差极大,着实是令她印象深刻。

瞥了一眼挂在衣架上正迎风招展的低调奢华有内涵“手帕”,岳月干笑了两声,好半天憋了句恭维。

“你爸还挺讲究的。”

***

莫朝寝室。

正在打游戏的骆一闻,似乎听到了几声,支付宝专属的提示音。

一回头,就见莫朝在手机里按着什么。

骆一闻好奇问了一句。

“老大,你在干嘛?”

“聊天。”还是冷冷的声音,却似乎有一丝玩味。

“……”

支付宝上…聊天。

你丫逗我呢?

难道有人在买莫朝的聊天时间,一百块一句这样?

那这么四舍五入下,他天天跟着莫朝,不早就是个亿万富翁了?

发散思维的骆一闻,游戏也不打了,好奇凑到莫朝那边,看看是哪个这么有商机的“金/主”。

可莫朝没给他机会,他一过来,莫朝手机就黑屏了。

骆一闻啐了一口。

“小气。”

莫朝挑了下眉,准备去洗澡,伸手将兜里的东西往外掏。

骆一闻还没走,看了一眼莫朝的桌子,这时,莫朝已经起身去拿洗澡包了。

骆一闻惊讶的“咦”了一声。

“老大,你今天没带手帕吗?”

说莫朝穷讲究吧,但有时候讲究地又让骆一闻他们眼热。

比如,莫朝抽屉里,那一盒子手帕。

随便扯出一条都是四位数,够买不知多少回“绝地求生”了。

莫朝每天几乎手帕不离身,虽没见他怎么用过,反正他就是带着,还天天不重样。

自然,每回洗澡时,也会连同手机钱包一起拿出来。

但今天却没有,所以,骆一闻有此一问。

莫朝一边装着澡巾,一边慢悠悠道。

“带了。”

“那手帕呢?”

莫朝看了骆一闻一眼,没回答,继续收拾洗漱用品。

骆一闻越发好奇着急道。

“我去,你不会送人了吧,你送谁了,宁梦珂?还是那个追你的校花学姐?我跟你说啊,手帕可不能乱送啊,这在古代,可是定情信物的意思。”

骆一闻说到后尾,还真怕莫朝不小心给自己惹了烂桃花,一脸担心地提醒。

却见莫朝,站定在桌前,拿起手机,轻轻道。

“没送人,卖了。”

语气里竟然有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手机放下,屏幕上的对话赫然入了莫朝有些弯曲的眉眼。

【奶昔:那个莫同学,我…我可以申请分期付款吗?】

【莫朝:好。】

Q大比分跳的瞬间,盛书航都快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下意识就奔向莫朝。

胜利的喜悦,是要依靠拥抱来体现的。

可他刚没走两步,却又顿了,就连心里的激动都卡顿了下。

因为莫朝,跟他们不一样。

他眼底没有一丝激动兴奋,可称得上喜悦的情绪。

反倒是有些漠然,同他完成了一项艰难习题时,表情差不多。

只是完成任务的机械化表情,却不掺杂任何自己的情绪。

盛书航似乎回到了当年高考前,他不死心开玩笑问莫朝。

“朝哥,既然你打篮球那么厉害,要不要考虑□□育系?”

“不喜欢。”

“……不喜欢什么?”

“不喜欢体育系,也不喜欢打篮球。”

盛书航还记得那个夏天,莫朝和他们几个小伙伴,在茂盛的树荫下休息,彼时,莫朝的话,比他们刚喝下的水,还透心凉。

“为什么?”盛书航声音有些颤。

但答案,莫朝到现在都没说,只记得当时,莫朝黑幽幽的瞳孔定定地看了一眼盛书航,眼里是盛书航读不懂的意味不明。

而结论还是有的,所以,在狂爱篮球的盛书航心里,莫朝即使打篮球再厉害,那也是没有灵魂的,因为他不喜欢。

以至于,他也不懂得胜利的喜悦吧,大概。

于是盛书航小跑转慢走,依旧兴高采烈,只是没有了拥抱,拍了拍男主的肩道。

“厉害了,朝哥。”

刚说完,就被其他Q大篮球队队员一把抱住,热情一触即发。

至于,莫朝。

其他Q大篮球队队员,跟莫朝更是一点不熟,再加上莫朝自带冷气的调调,也不好对他“动手动脚”,只一脸崇拜地同他道贺和表达仰慕之情。

莫朝均是点头颔首,有礼回应。

只是在他转身之时,谁也没发现,他看向那群各自拥抱庆贺,脸上洋溢着激动兴奋的Q大篮球队队员们的目光中,似乎有一丝羡慕。

***

阮夕是在休息区后台的橙子榨汁机前找到莫朝的。

五个橙子榨一杯,只要十块,就能喝到一杯鲜榨橙汁。

以前阮夕高三的时候,总买来喝,一来是观察里面自动榨橙子好玩,二来是因为偏酸的橙汁,一下子就能刺激味蕾,给下午昏昏浴睡的她,来了一剂强力的提神剂。

阮夕觉得她高考的超常发挥,至少有一半是鲜榨橙汁的功劳。

只是后来听别人说,橙汁不能多喝,喝多了皮肤会变黄,阮夕才慢慢戒了。

毕竟虽然对牛奶肌没有太过追求,但发黄肌,也不是阮夕的喜好选择。

不过,看着咬着吸管喝橙汁的莫朝,阮夕觉得,即使莫朝变成“小黄人”莫朝,那也是小黄人里最好看的。

“你要喝吗?”

阮夕走神时,莫朝已经看见她了,见她一直盯着自己手里的橙汁,莫朝以为她口渴了,手机搭在扫码区,一边问着,一边准备再给她买一杯。

小姑娘刚刚跳舞,也是辛苦了。

只是莫朝把着手机的手有些微顿。

他好像越来越在意这个小姑娘了。

上回也是,听骆一闻说三里屯碰到阮夕她们,冷不丁的他就搜索了下附近最热门的冰淇淋店,脚步不听使唤就去了。

刚刚也是,不喜欢小姑娘在这么多人面前跳的这么好看,又莫名想在小姑娘跟前表现的好一点。

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与此同时,阮夕已经回了神,快步上前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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