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99笔趣阁 > 变身娜美酱 > 第三十章:我要,我要,我要还不行吗?

第三十章:我要,我要,我要还不行吗?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直到如今,她几乎都是用木刀练习呢。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就算是小时候,她就已经打遍周遭道馆无敌手了,就算是用木刀和真刀对干,也早已没有人能是她的一合之敌。在这种情况下,若是她用真刀,只怕没人能从她的手上活下来!

若不是她的父亲拦着她一直不让她出海,她早就出去找更加强大的剑士战斗了。

一名优秀的剑士,就是要在不停的战斗之中成长的。

不过,如今,她已经忍受不了那个重男轻女的父亲了。

再加上娜美的邀请,她决定反抗,一定要出海见识一下世界的广阔。

所以,一把名刀必不可少!

“嘻嘻,这才对嘛,你可是要成为世界第一大剑豪的女人,怎么能够没有一把配得上身份的名刀呢?”娜美握着刀用拳头捶了一下古伊娜的胸口说道,“拿去,不要再说什么无功不受禄之类的话了,我的东西我做主,我给你的,那就是你的,不许不要,明白了吗?”

“是,船长!”古伊娜认真的回道,既然上船了,那么船长的命令就是绝对的!

她抬头看向天空,微微一笑,道,“索隆,我也要出海了呢,期待我们再一次的见面,希望……到时候你不要让我失望!”

这是一个来自女剑士的心声!

……

遥远的大海上,一艘挂着草帽海贼旗的海贼船上,靠在船沿边睡觉的索隆,忽然浑身一个打颤,似乎感受到了什么,目光看向遥远的家乡方向……

……

至于,娜美手中的无上大快刀白刀昼是哪里来的?

难道大家把系统都忘记了吗?

每召集一个让系统满意的伙伴,系统都会奖励一次。

白昼就是古伊娜成为船员之后,系统奖励的!

娜美也不得不感慨,系统的每一个奖励来的都是这么的及时和凑巧。

找了一个剑士,就给了一把无上大快刀?

这波,赚大了!

————————

嗯,对于海贼王里的刀剑搞不明白。

明明用的是刀,都自称剑豪?

日O本是没有剑的吗?

在他们的眼里刀和剑是一种东西?

哪位丁丁大的站出来说一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