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很平常的打法,适用性比较强。不过指挥官也要分析好战场情况,什么时候挺近,什么时候防守,最重要的是骑兵何时出列,何时发起骑枪冲锋。时机决定胜负,这在任何战斗和战争中都适用。
而弗洛斯男爵这边,则是计划将队伍分成了三个方阵,其中一个拉伸的的很长,而且位于队伍的正前方。这个方阵的部队都是步兵、长矛手还有弓弩手,他们不需要击败敌方的正面部队,只需要拖住他们,直到另外两个集中了精锐士兵的方阵从两翼撕碎对方的侧翼,之后迂回包抄敌方军队,展开围歼战。
方阵人员以及安排好了,拜伦他们单独负责一个方阵,只要男爵回来,队形就会立刻展开。
想法很好,不过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
就连一向在战斗之前都会自信心爆棚的艾雷恩,都环疑弗洛斯男爵的中军部队能不能挡住对方的进攻。他的部队中很多都是一脸茫然的征召兵,士气不高装备不好,很容易就会崩溃。要是打着打着突然有一半的人跑了,那拜伦他们在英勇战斗也无济于事。因为这种阵型好的时候能包抄对方,一般情况下能三面夹击,糟糕的时候就会被对方突破阵线,反过来被对方分割包围。
拜伦骑在马上,摸了自己的胸甲好几次。为了尽可能强化防御力,他又在胸甲外面套了一件棉甲外衣,大热天的,捂得都能起痱子。但是比起难受,拜伦更注重自己的生命安全。
他看到弗洛斯男爵和艾克默克男爵都到了克莱斯伯爵的面前,互相行了个礼,跟对方说了几句,虽然隔着太远听不见,但是从他们的动作和表情来看显然不是什么客气的话。
之后,克莱斯伯爵大声的宣读了一些东西,拜伦只听到什么“国王的名义啊,荣耀啊,骑士精神啊”之类的,最后两个人把剑举起放在脸前互相宣誓,之后骑马来到双方的队伍中间。
双方各自有一名骑士出列,后退了几十步,停在各自的队伍之前,之后放下头盔的面罩,举起骑枪指向对方。
看起来,在战斗之前,他们要进行一次一对一的骑士对决,赢家的士气自然会上升,输家的士兵不但会感到沮丧害怕,那位男爵也会损失一大战力。
两个骑士举起了骑枪,踩紧马镫驾驭着战马开始加速。
小跑很快就变成了狂奔,战马在提速的方面远远强过普通的马匹。
十几秒的功夫,两个骑士就都能看见对方头盔缝隙中的眼睛了,而他们的骑枪,也伸了出去。
伴随着一声猛烈的碰撞和破碎的木花,一根骑枪在对方的腹腔中直接折断,而另外一支则是脱离骑士的手掌落在了地上。
失败者的鲜血在地面上流淌,马匹茫然的停留在原地,而胜利者则是骄傲的举起了长枪。
艾克默克男爵的部队中响起了欢呼声,而弗洛斯男爵的部队里却响起了一片惊叹,随后噪声迭起,直到军官斥责他们保持安静。
弗洛斯男爵一脸铁青的骑马回来了,而那匹失去了主人的战马和那个战死骑士的尸首,也被步兵带了回来。
在战斗之前的这次小小交锋,是弗洛斯男爵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