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从此一觉不醒,三年来一点音信也没有。
下地狱去吧,可恶,班克抓狂了,话说这系统不是被无数穿越者前辈使用过,然后嫌太贱了,给销毁过的吧?难怪整天把受损受损挂在嘴上。
但是那之后任由班克如何在心中吐槽,这个系统愣是没有应过声,好似真的陷入沉睡了一般。
而且就在两年前,班克因为在血统的影响下,逐渐变得十分嗜血,按照系统沉睡前的解释,是因为血脉等级过低,在达到血族侯爵,也就是B级血统以上后,便不会再有这种反应。
但是目前,如同影视剧里的吸血鬼一样,班克虽然不完全依靠饮血而生,但是如果长时间不沾血腥的话,也有“嘴馋”的时候。
终于,在那天,班克实在忍不住那种嗜血的感觉了,他怀念那鲜血的盛宴,那久违的屠杀般大快朵颐的感觉,于是他邪恶一笑,露出了野兽般狰狞摄人的獠牙,他准备出门猎食了!
班克邪笑着,脸上尽是嗜血与疯狂。
于是……他走出门,骑上单车,兴致冲冲的踩着踏板,准备去隔壁街区的中餐馆,买一份正宗的猪血毛血旺,在这北风凌冽的冬天里,有什么比一份浓汁版麻辣毛血旺,更能让人身心陶醉的呢?
但是果然是民风淳朴的纽约市啊。
或许是因为太晚的原因,班克正风快的踩着自己的脚踏车,脑中尽是麻辣毛血旺的画面,却在第二大道的一条巷子中,被几个一身皮衣朋克打扮的小混混拦了下来。
“小子,把钱拿出来!”一个脸上四处打满铁钉的小混混,拿着一把匕首,把班克从脚踏车上拽了下来。
班克一脸懵逼,在一群人恶狠狠的目光下,磨磨蹭蹭的掏出了八美元(刚好一份小份麻辣毛血旺的价格)。
“小白脸,你想死吗?这么点钱糊弄谁呢!”一个明显是头头的混混上来就糊了班克一脚。
班克苦着一张脸,多的他也没有啊“大哥,没有啊,我就这么多。”
在搜遍了班克全身上下,确定只有这八美元后,一帮混混也懵逼了。
在再搜了一遍班克全身以后,这帮混混更懵逼了,卧槽,这穷逼全身上下连一块表,一个手机也没有?这是从哪个贫困山区出来的娃啊,穷的都差点让一帮混混都动恻隐之心了。
看着一群懵逼的混混,班克试探性的开口道“那个……大哥,钱也给你们了,我还有事,能走了吗?”
班克盘算着,如果现在踩脚踏车回去,再拿八美元出来,骑车去第二大道的中餐馆,时间上应该还来得及,别人还没有关门。
一群懵逼的混混这才回过神来,为首的混混头子啐了一口唾沫,凶狠道:“滚吧,小白脸,我建议你去燃火酒吧里面去当鸭子,一天工资至少比八美元多,死穷逼。”
“额……你说啥?”
这下却轮到班克不干了,你说你拿着刀指着我就算了,你抢我就算了,你让我滚就算了,但是你你你,你居然骂我穷?逼?瞧不起谁呢?!
呼,算了算了,愤怒的班克长呼一口气,何必和几个混混计较呢,世界如此美好,不能如此暴躁,我忍,我忍,我忍……不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