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陆谦所期望的模式,要知道,在美洲殖民方面,前世的历史告诉他了两种经营模式——法兰西的“和平贸易”和英格兰的翻脸不认人,陆谦本人是更期望于前者的。
因为无论是从东方文明本身的理念,还是在名声上头,英国人的那一套都太过了。
别看后世的约翰牛自诩为‘绅士’,似乎披上了光彩亮丽的衣服后,就把老祖宗的斑斑劣迹都给遮掩了。网络世界开启的信息大爆炸,可是很能让一些本已经湮没在历史中的黑资料沉渣泛起的。
就美洲殖民而言,约翰牛的厚颜无耻,卑鄙下流,他们的忘恩负义,背信弃义,很是让人不齿。
早在大名鼎鼎的五月花号之前的十年,西历1609年,英国人就在弗吉尼亚地区建立第一个殖民地詹姆斯敦。当时的约翰牛对待印第安土著的态度是极为强硬,把印第安土著当做未开化的野蛮牲口,实施无情的掠夺和屠杀政策。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自然激起了印第安人的强烈反击。然后,詹姆斯敦长期遭到印第安人的围困。最后,詹姆斯敦断粮,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若不是印第安人不知道如何攻克城堡,也许詹姆斯敦的殖民者早被印第安人杀光了。
所以在“五月花”号的移民船来到美洲时候,他们的态度与詹姆斯敦的殖民者是不同的。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他们身份的不同。后者可多半是贫民和清教徒,当然也有罪犯。
这批人开始的时候很老实,和印第安人和睦相处,度过了最困难的立足阶段。甚至,因为印第安人的帮助,他们创造出了感恩节吃火鸡的习俗。
但是,当这里的英国人站稳了脚跟后,他们很快就掀起了对印第安人的驱赶和屠杀。英国人一边把曾经帮过他们的印第安人驱赶进森林,一边抢占印第安人的领地,扩大自己的地盘。最终,在北美的东海岸打下了偌大的地盘。
感恩节吃火鸡的习俗也在美洲是流传了下来,但内里的意义,却已经是天差地别。很有讽刺性的!
英国人就是套用这种手段,在北美其他地区开启了自己的殖民是也。开始时实力弱小,那就装孙子,和印第安人和平相处,一旦站稳脚跟了,就立马翻脸。
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与中国自古流传的道德理念相差太大了。对比这个,陆谦宁愿一开始就明火执仗的去带人抢,去直接开启对土著部落的征服。
而法国人的做法与英国人截然不同,这不是说他们的手段不血腥不罪恶,而是说他们的法子很具有欺骗性。他们用贸易的模式攻略印度安土著。
具体做法就是组织大批的商人,深入进内陆,和印第安部落进行双边贸易。
文明层次低下的印第安人对法国人带来的锅、铁斧、刀剑和玻璃珠子等商品,非常欢迎。法国人就用这些并不值钱的东西,同印第安土著换来了昂贵的海狸皮等毛皮,获取大量的利润的同时还与印第安部落结下了不错的友谊。
是真·一举双得!
待到彼此熟络后,他们就向印第安人出售枪支和火药,鼓动、挑动印第安人之间互相厮杀。因为后者部族之间有着很多很大的矛盾,甚至彼此都是死敌。
挑起残酷的部族战争很容易,但要平息它却很艰难,何况法国人不仅不救火,反而还会添柴加油……
频频爆发的部族间的冲突让印第安人损失了大量的壮丁。很多弱小的部族都因为战争而消失了。
而法国人却与一个个强大的印第安部族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甚至会让年轻的雇员,娶印第安酋长的女儿为妻,以加强和印第安部族的联系。双方结合而生下的孩子,还成了一个特殊的族群——梅蒂人。
可以说这种殖民手段是非常高明的。获得友谊的同时还剪除了土著内部力量,更赢得了部分土著的深厚友谊,陆谦就喜欢这种手法。
因为现如今的陆齐,还无暇去大规模的开发美洲。这般情况下,先让土著自行残杀,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当日后陆齐腾出手来,大规模进入美洲的时候,肯定少不了大批的带路党。征服更会一帆风顺!
然而,现实却让他大失所望。
北美西海岸的印第安土著,本就没有东海岸多,攻击性也相当强。前文里说了,在北美发展农业是很艰难的,后者的土著居民都是游猎民族。这些人的攻击性相当强!算上墨西哥大区,那也不太平。
玛雅文明的崩塌让整个区域内的印第安土著文明层次倒退了无数年,或许东部墨西哥湾沿海平原地带还有残存的玛雅后裔和城邦文明,但在相对荒凉的西部,用不开化的蛮子来称呼他们一点不差。
以至于现如今陆齐在北美和墨西哥东岸的开拓地,那都是以征服为主。也幸好进入美洲的开拓队还有着‘佛道’加持,就像陆谦以为的那样,热气球一出,所向披靡。
一个个印第安人摇身一变成为了佛道两支的忠实信徒,也正是因为这个,陆齐才能迅速的在墨西哥找到大银矿,并且立刻投入开发,才能在北美的西海岸开发大金矿。
大笔的金银不断地流入陆齐国库,让陆齐不知道发出了几多感叹:美洲真的很美很美的啊!
加上陆皇帝忽悠的‘殷商遗民’,让国内的绝大多数人【知道陆谦在忽悠的,只有他的几个儿子和随身的极少数人】对印第安人高看一眼,可以预计,未来双边的融合还是会挺顺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