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资深学渣,这并不代表着洛夜就是个乖乖女,这只能说明一点,洛夜的腰包里根本就拿不出喝酒的钱。
上大学之前,除了二叔和二婶会偷偷塞给自己零花钱,洛海连一毛钱都没有给过自己。同为洛家的女儿,洛暖在外人面前就是光鲜亮丽的大小姐,而洛夜就只能捡洛暖穿剩的衣服。
二叔和二婶心疼洛夜,每到周末的时候都会领着洛逸辰来趟洛家,打着洛逸辰想妹妹的旗号,带洛夜去商场买些的漂亮衣服鞋子,可是刚回到家自己的东西就被芳子母女给抢走了。
后来洛夜学聪明了,每次从商场里出来的时候,都先将新买的衣服穿在身上,这样就算是回家被芳子母女夺走了,自己好歹也穿过了,不算浪费二叔和二婶的心意。
上流社会的名流多将自己的子女送进贵族学院,表面上是因为他们不介意孩子的学历,横竖家里有产业撑着,那些脑残富二代只要坐吃等死就可以。实际上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重要原因,那就是富二代里面很少有学习好的。
若是谁家里有个学习不错的,哪怕算不上顶尖,只要能考上任意一个本科学校,家长还是会将自己的孩子送到正常学校,这对于他们来说也算是光耀门楣的大事了。
洛夜在考高成绩出来的时候,竟误打误撞成了A市的文科状元,不但上了报纸和周刊,国内所有的大学还都可以任意挑选。因为这个,洛海在老朋友之间没少得意,所以才吩咐芳子每个月给自己三百块钱的零花钱。三百块钱虽然不算多,但蝇子腿也是肉啊!
洛夜到现在还记得,自己第一次从芳子手里接过红票子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像是得了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洛夜用这三张红票子给二婶买了条淡紫色的围巾。
二叔手里的产业其实比洛海要多,手上的资金和势力也比洛海多,吃穿用度更是一样都不会洛家差。可二婶还是被洛夜送的一条廉价围巾给感动了,甚至好长时间都围在脖子上,逢人就说是洛夜那孩子买给自己的。
不堪的过往在洛夜的脑子里一幕幕地闪过,洛夜低头苦笑了下,不过是因为一瓶红酒,自己居然想了这么多。
郗大少爷讳莫如深的眸子一直紧凝在洛夜的小脸上,见自己的小女人低头苦笑,以为自己又惹她不高兴了,低声替自己解释,“少量的红酒有助于睡眠,不会伤害到宝宝。”
洛夜在郗大少爷的怀里动了动,重新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语气淡淡地开口道,“我不喜欢喝酒,你自己喝吧!”
郗大少爷优雅地晃了晃手里的高脚杯,嘴角划出一抹摄人心魂的浅笑,洛夜还没有沾酒,就要醉在他大少爷的笑容里了,只听他大少爷语气淡淡地开口道,“如此良辰美景,又有美人在怀,倘若自己一人独饮,那我岂不是太过窝囊了?”
洛夜没好气地瞥了眼抱着自己的男人,低声命令道,“说人话!”
郗大少爷好看的唇角微勾,仰头自己抿了口酒,刀削般坚毅的下巴煞是好看迷人,可是洛夜却没有见到他大少爷的喉管滚动。
洛夜疑惑地又将小脸凑近了郗大少爷几分,正想看了究竟,郗大少爷削薄如刃的唇瓣便贴了上来,一股清醇香甜的浆液流入自己的小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