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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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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症?”

吕翁诧异的看着老人,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离魂症是怎么回事?阚怎会得此古怪病症?”

白眉老人说:“这人啊,若是伤了心肾,就会产生出神气不宁,卧则魂魄飞扬,身在床而神魂离体,惊悸多魇。许多事情,会出现记忆不清,甚至混淆的状况。比如他能认得他的母亲,认得两位小姐。可是却不认得老爷,两位少爷……许多事情,是浑浑噩噩,说不清楚。

这主要是由于心肾受损,造成魂魄离散的原因。

家师曾留有一书,记载了类似的病症。刚才我和那孩子相处了片刻,并未感觉有甚大碍。

所谓鬼附身的说法,并不妥当。

至于治疗这离魂之症,恕老朽无能为力。不过我有一师叔,倒是在这方面颇有研究。如果东翁愿意,可派人寻我那师叔前来,定能手到病除……恩,大致的情况,也就是这些了。”

l先生说:“可是师兄,他胸口早前受伤,却是我们都看到的事情,又如何解释呢?”

白眉老人笑道:“师弟,那你先给我解释一下,昨日凌晨时,你们所看到的那一幕景象呢?”

“这个……”

白眉老人不理l先生,站起来向吕翁拱手,“东翁,那孩子颇有秉异,倒也可好生观察一番。”

吕翁起身,“先生辛苦了!那孩子的父亲,因我吕家而亡,如今他有出了这等事情,吕某着实难以心安。先生刚才说,令师叔颇有神通,只不知令师叔高姓大名,该往何处寻访才是?”

白眉老人说:“家师叔命徐市(念做fu),云游四方,行踪嘛难以捕捉。不过我曾听人说起,他前些时候在泰山附近出现过。东翁若是想要寻访,可以往泰山一行,但小老儿却不敢保证,一定能找到他。小老儿回去之后,也会设法和师叔联系,总之尽快将此事予以解决。”

“如此,就烦劳先生!”

白眉老人告辞离去。

在门口跨上了一匹青驴,悠然而行。

一名童子却跟在他的身旁,低声问道:“师父,我管那刘阚,印堂发暗,明明是生机已绝之像,为何您不说出来呢?”

“童子,子不语怪力乱神,有些事情却是我们无法解释。我何尝看不出那刘阚生机已绝的面相?可他却分明活着,而且还能说出许多过往的事情来,只怕是另有玄机,非我等可揣摩……还是待师叔他老人家出面,说不定能看出些什么。但在此之前,切莫泄露天机,以防不测。”

“童子明白!”

那童子显然是被白眉老人的话语给吓到了,连连点头。

白眉老人沉吟片刻,突然说:“我记得你有一叔父,就住在沛,对不对?”

童子点点头,“是啊,不过三代之前就不再往来,只听说他有一子,是我表兄,年十九岁,名曰审食其,其余就不知了!”

“你设法和你这位表兄联系一下,请他代为观察……恩,你这就动身,办完事之后再回留县找我。”

“童子明白!”

那童子连忙回应,在岔道口和白眉老人分手。

老人抬起头,长出了一口气。

突然一笑,自言自语道:“不管他是否妖孽,这小小沛县,怕是因此而会变得更加热闹了吧。”

******

刘山君……不,从现在开始,他应该叫做刘阚。

必须要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这个新身份,离魂症的说法,能瞒得过一时,却不可能瞒过一世。

刘阚暂时适应了身体,能够下床行走。

吕翁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不愿再啮桑逗留,第二天就动身启程,赶赴沛县。

单父的家业已经没有了,好在早年间他在沛置了产业,同样能安居乐业,自由自在的生活。

不过,虽然说刘阚已经被证明不是妖孽,但吕家的人,还是不敢,也不愿接近。

吕翁干脆单独划出了一辆马车,让刘阚母子乘坐。但是由于没人愿意为他母子赶车,阚媪自告奋勇,当起了车夫。而刘阚呢,虽然还不能自如的控制身体,却可以和阚媪一起赶车。

阚媪爱子心切,性情淳朴。

在她眼中,不管刘阚是不是妖孽,都是她的儿子,更是她活下去的希望。

刘阚的父亲,曾经是东周王城雒阳一带的游侠儿。东周被秦灭国,刘阚的父亲就带着家眷,逃到了单父。刘阚的父亲刘夫武艺高强,小有名气,于是就投到了吕家门下,做了食客。

历经春秋战国数百年之战乱,社会上就出现了一个古怪的现象,养士。

所谓‘门下食客三千人’,大贵族养士,是为了求取权利,小商人也养士,为了保家周全。

在战国末期,七国智者辈出。

智慧、情报、能力、特长已经成为许多人立足世间,谋求富贵的资本和手段。

他们游走各国,周旋于诸侯贵族之间,贩卖自己的本事。若是被人看中,就会投入其门下,成为食客。似刘夫这样的游侠儿,也是如此。或许在诸侯贵族中得不到重视,但是于小商人,小贵族而言,他们这样的人物,已经是非常了不得,同样的会得到不同寻常的厚待。

阚媪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姓。

年轻的时候,人们叫她阚姬,也是雒阳一带有名的女子。生于破落贵族的家庭,能识文断字,也可以驭车射箭。所以,虽然没有人愿意为她母子驭车,可这些困难,却难不倒阚媪。

儿子坐在身边,阚媪就开心的不得了。

刘阚有意无意间的询问,阚媪都会爽快的回答。

这一路上,刘阚对他所处的这个时代,了解越发的清楚。当然,在大多数时候他必须要装疯卖傻。一方面是为了掩人耳目,另一方面,他还需要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身体,获得自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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