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俏皮的阳光穿过层层枝叶的阻碍洒落在她的发梢,让她微微眯起了眼睛,再加上一撅一撅的嘴唇,怎么看都是一个正在索吻的动作。
陆浩有些艰难的转过头去,声音干涩的说道,“好吃你就多吃点,你吃素我吃肉!”
“那你快来吃呀!”
在陆涛的记忆中,她始终都是一个美丽又懂事的女孩,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可是她却只能是自己的陪衬,局长的儿子,学习好,班长,长得帅,会写毛笔字,会弹吉他,会唱歌,从小到大就是优秀的榜样。
有专家研究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两个人一般很难结成婚姻伴侣。
自己从小跟她一起光着屁股长大,亲如兄妹,长大了一起去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追着蛰,领着她去偷幼儿园的向日葵,被抓到了一起被打屁股。
闹矛盾了你挣我掐,事后却都能忘得一干二净和好如初,这可以说是典型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高三年那年,蓦然回首,猛然发现这就是爱,可惜好景不长,被大学这道二次分拣器给隔开了,随着时间距离的扩大最终还是分手。
不过今天的她,跟几年后的她的表现完全就是反个了,自己必须消灭任何一点意外才行,万一自己弄巧成拙,让她的爱偏离了原点,那可就惨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陆浩觉得还是按照以前那样发展才行,上一辈子她深爱着自己,自己不懂得珍惜。
这一辈子自己深爱着她,那也要让她按照前世那样深爱着自己才行,自己可以对她好,但是却不能娇惯,万一她腻歪这样的自己那可就抓瞎了。
“陆浩你给我唱首歌吧,我喜欢听你唱的歌。”
“唱歌?”
“对,就是唱歌,唱那首小虎队的歌……”刘诗诗一脸兴奋,她最喜欢听陆浩唱的《爱》,每次他唱的时候,自己都会偷偷的幻想。
唱歌是自己拿手的东西,如果说以前是业余,现在绝对有专业级的水准,想来唱歌也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她要是不说,自己还真的会忽略了这一点。
陆浩没有唱小虎队的《爱》,而是唱了一首杨宗纬的《一次就好》——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
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
……
刘诗诗听得痴迷,她平时就喜欢听歌,敢肯定这是一首新歌,抬眼看了眼灿烂阳光,清澈的湖水,视线最后落在了陆浩的脸上停留下来……
这是为我做的歌吗?
“谨以此歌,献给我青梅竹马的挚爱,刘诗诗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