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99笔趣阁 > 天兵在1917 > 300 一个人的战斗 上

300 一个人的战斗 上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米列罗沃是卢甘斯克通往莫斯科铁路线上的一座小城,在1918年的4月,这里成了红军和白军对峙的最前线。两军以小城作为分界,北边属于红军的天堂,南边属于白军肆虐的地狱。

从卢甘斯克失陷的那一天起,这里就成了拱卫莫斯科的最前线,在城外的顿河大草原上,红军和白军绞杀在一起,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枪声从来都不会停歇。

“营长阁下,”一个挎着马刀的哥萨克气喘吁吁的冲到了一个大胡子老头面前,毕恭毕敬的行了一个军礼,很急迫地说道:“根据游骑兵的侦察,赤匪的兔崽子又出来活动了!”

大胡子老头捋了捋胡子,很有气势地瞧了这个哥萨克一眼,有些不悦地说道:“拉夫尔,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作为一个骑兵,马靴上不能有一点儿泥……瞧瞧你的靴子,都脏成什么样了。跟那些步兵泥腿子有什么区别,这简直就是在丢我们骑兵的脸!”

这个叫拉夫尔的哥萨克脸上抽了抽,虽说骑兵擦靴子是最基本的技能,但是也得分场合不是。在尼玛顿河这个大泥潭里,刚擦亮的靴子只要出门转一圈就沾满了泥。如果要时时刻刻保持靴子油光放亮,那要么一整天不出门,要么时时刻刻拿擦鞋布伺候着吧!

如今军情紧急,隔三差五的就要跟红军的游击队交火,哪有那么多时间打理靴子?

反正拉夫尔对这个传统,也对他们的营长是不以为然的,尤其是对后者。他是一肚子的意见。也不知道上级从哪里找来了这么一个古怪的老东西。一天到晚就知道折磨下面的人。

瞧瞧他的那些规矩。每周必须洗一次澡,上岗的时间不准喝酒,要时刻注意军装和仪容。这些也就算了,更他妈『操』蛋的是这老头还真把自己当成了圣人,不准抢劫、不准虐待俘虏、不准找水灵灵的乌克兰妹子发泄一下。尼玛。这是当兵还是出家?

反正拉夫尔以及跟他要好的几个军官对老头是一肚子意见,按照这种搞法还不如直接去投红军呢!只有那些被『共产』主义荼毒的苦行僧才有这么些怪规矩![]天兵在1917300

“把情况告诉团长了吗?”。大胡子老头打断了拉夫尔心中的吐槽,后者点点头,道:“团长说了。让我们出击,将那些兔崽子撵走,不能让他们再继续破坏铁路了,否则咱们永远都得困在这个满是淤泥的鬼地方……”

老头摆了摆手,打断了拉夫尔的怨言,虽然他本人对顿河下游的气候和交通状况也不满意,但是他认为身为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服从。

“备马,十分钟后我们出击!”

红军的游击队是哥萨克们首先要清理的对象,这些比老鼠还要狡猾的小东西会从任何角落渗透到白军的后方。他们会破坏铁路,炸毁路基。最不济也能在晚上『骚』扰得他们睡不好觉。

尤其是这些兔崽子们一个比一个油滑,从来不正面交锋,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那真是跑得比兔子还快。用步兵去对付他们,根本是费力不讨好。在经历过一连窜的挫折之后,白军的头头脑脑们想通了,还是让四条腿的去追这些两条腿的吧!

哥萨克骑兵被分出了一部分,留在重要的交通节点上,只要发现了红军游击队活动的踪迹,他们就会立刻出击,用骑兵的速度撵上和消灭他们。

不过大部分哥萨克对这个工作牢『骚』满腹,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当“苍蝇拍”使唤。有个风吹草动就得跑来跑去,很多时候累的半死却屁也没捞着。他们还是更喜欢杀人放火抢劫嫖娼,那种日子才是哥萨克所向往的。

而且,退一步说,和步兵一样老老实实呆在营房里休息不也很好吗?至少不会这么累。什么时候高贵的骑兵反而成了步兵泥腿子们的马前卒了。

在拉夫尔的部队里,唯一对现在的状况感到满意的恐怕只有他们的老头营长,这个老家伙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精力,只要一跨上马背就跟人来疯和精神病一样,总不得消停。难道这个老东西将下半身的精力全面灌注到肢体里去了,否则一两个月没有开荤,还不上火?

在拉夫尔轻蔑地的眼神里,大胡子老头一拐一拐的走到了马前,然后一个漂亮的翻身,就上了马背。对此,拉夫尔心里也忍不住吐槽:“你丫的明明腿脚利索,装什么瘸子!”

“出发!”

随着大胡子老头中气十足的一声嘶喊,几十匹马儿带着他们的主人猛地的蹿了出去,四蹄翻滚带起一蓬蓬的泥土,很快就消失在地平线下。

这一次,拉夫尔的运气不错,不像之前的几次,赶到事发现场的时候,红军游击队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烂摊子让他们收拾。这次,红军游击队被巡逻队撞了一个正着,虽然经过短暂激烈的交火基本上将巡逻队干挺了,但是他们也丧失了宝贵的逃跑事件。

“举刀,冲锋!”

一马当先的大胡子老头抽出马刀,挽了几个刀花之后,一夹马腹,如离铉之箭一般向红军游击队冲了过去。[]天兵在1917300

拉夫尔没有那么傻,他可是很爱惜自己的小命,带头冲锋这种蠢事是压根不会做的。他更愿意等红军游击队撤退的之后,再去逞威风,打扫战场这种活动才是他的最爱。

这也是他最反感老头的地方,以前,他大可以一挥马鞭让士兵们去冲锋,他可以溜溜达达的在后面跟着,也可以干脆原地不动。等战斗分出胜负,他可以从容的选择是上去痛打落水狗还是调转马头逃命。

可是在老头的麾下这一套就不管用了,按照老头的命令,军官必须带头冲锋。还必须冲在最前面。否则。战斗结束之后。轻则挨一顿鞭子,重则被踢出连队。

这种破规矩对军官们来说,自然是一肚子的意见,他们也有想过让老头滚蛋,或者干脆打他的黑枪。可惜的是,这老头的来头太大,据说还是什么伯爵,跟几个高层的关系相当的不错。打他的黑枪。让上面发现了,那肯定免不了掉脑袋。

反正军官们对这个该死的老头子是恨得牙痒痒,巴不得红军早一点干掉他,有他在他们就没有好日子。所以每次在老头带头冲锋的时候,所有的军官都心有灵犀的选择慢几步,故意把老头晾出去,就是想让红军结果他。

可是,不知道是红军的枪法太差,还是老天爷瞎了眼,就是不收这个贼老头。明明这货冲在最前面。但是往往一场战斗下来,后面的人要么丢命要么挂花。这老头连『毛』都伤不着一根。这让拉夫尔很怀疑,难道子弹真是长眼睛的?

这一次冲锋跟以前一样,老头一马当先,还真有点万军之间取上将首级的气势,而他们后面跟着的拉夫尔他们,就显得漫不经心出工不出力了。当老头冲进敌阵,左右开弓,砍了两个脑壳之后,拉夫尔一帮孙子才姗姗来迟。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这股游击队就彻底崩溃了,接下来的程序无非是痛打落水狗而已。以前的拉夫尔很喜欢这种活动,但是现在,看着活蹦『乱』跳的老头,他一肚子都是火气。

他在心里诅咒了一句:“该死的老东西,你怎么不死呢!”

被拉夫尔诅咒的老头不光没有一点儿要蹬腿的意思,一场战斗下来,他反而显得神清气爽,嘴唇上的两撇大胡子一翘一翘的,显得那么精神。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